行政長官質詢時間答問內容(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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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區諾軒議員。
區諾軒議員:林太,早晨。曾經自詡不用中聯辦拉票的你,終於在北邊韓正、西邊王志民下命令,《逃犯條例》再「沒彎轉」,前面這群商界議員敢怒不敢言。我請你不要為了打擊政敵危言聳聽,說甚麼外國勢力介入,掩蓋中聯辦介入的醜惡、《逃犯條例》的禍害。中聯辦王志民很喜歡的沈旭暉,在評論「佔中」時都說過,我們都不是「特首條蟲」;西方國家根本不會輕易介入,而其實中共卻是因為所謂你所說的西方國家介入指控,變得事情「沒彎轉」,情況無法軟化。我想問,這麼多國內的中資機構和富二代在香港存放資產、購物業,通過條例,他們一定撤資,股市一定跌,樓市一定「冧」。你有否想過《逃犯條例》通過對香港經濟將會帶來多大的傷害?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首先,我真是第一次聽區議員對於內地的企業和富二代這麼關心。不過無論如何,說到中聯辦拉票這事,我們由二月中啟動這工作,我多次強調這是由我們主動看到香港有這個實際需要、制度有這個漏洞、法律有這個空白而做。大家留意到事態發展,到現在已是三個多月,直至近日發生了甚麼事?就是有部分議員持雙重標準─如果中央說兩句話,就是干預、是破壞「一國兩制」;部分議員去到很遠的地方,邀請外國介入卻好像理所當然,甚至教外國官員怎樣「對待」我,要用甚麼方法,公開信、致電,以阻止行政長官做一些事,這些又視之為好像很正常。我在此呼籲各位議員盡量言行一致。中央對於今次我們修改法例的支持,是很理所當然,因為中央一定希望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希望香港是一個有法治的地方、希望香港可以配合到全世界,當然包括內地、澳門、台灣聯合打擊嚴重罪行。我聽不到、看不到甚麼胡亂評論香港的工作。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鄭泳舜議員。
鄭泳舜議員:行政長官,香港最近錄得三宗市民感染大型戊型肝炎個案,令很多市民很擔心,而另一方面,很多市民向我們反映在他們居所附近見到很多老鼠。有很多專家亦建議不要直接接觸老鼠,以免過程透過傳染而感染病。行政長官,政府這數天啟動了為期三個月的全城清潔運動,政務司司長亦說過過街老鼠一隻都不放過。我們覺得這個態度是好的,但實際是可以怎樣做?我自己初步了解過,現在未有增加額外資源,亦沒人手去做,只是透過內部調配,即變相是不斷叫前線清潔工做多點、清潔多點,這是非常不理想的。想問特首,會否增加額外資源?有沒有行政綱領及成效指標?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鄭議員提出的問題,亦是我們很關注的問題,因為公共衞生、城市的整潔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近日─其實都不是近日,都有一段時間─鼠患、老鼠橫行,我們都是非常擔心,所以現在是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統籌、整合各有關部門的能力對付。這個專家問題,我昨天亦在內部會議提出,究竟香港有否處理這些鼠患、治鼠的專家,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在其他公共衞生領域一旦有事,我們可以找到專家,以一個比較有權威的方式告訴我們風險或者應該如何處理。如果在這一方面,大家有甚麼專家的意見或者科技的應用,我們都很想知道。對於鄭議員提出的人手資源的配合,你完全不需要擔心。我在此承諾,為了有效清除鼠患,人手資源不是問題。我相信財政司司長亦不會反對,因為這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所以需要甚麼人手、資源、器具,完全不是問題,我們一定會全面為相關部門配給。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鄭泳舜議員。
鄭泳舜議員:多謝主席,多謝行政長官。其實很多人都說過香港的後巷、街道曾經很清潔的─就是在沙士後,但是三個月的清洗行動之後會如何?亦再次懇請特首,不要說是三個月,希望可以恆常增加多些資源在各區洗街,特別是清理建築物廢料,以及改善清潔工人的福利。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我同意,這些工作全部都要持之以恆。在政務司司長統籌下,這三個月我們很密切地去進行,我可以向大家說,在這三個月我們吸收了的經驗,將會納入我們恆常的工作裏,持之以恆地進行。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美芬議員。
梁美芬議員:是,主席。香港,特別我們的立法會,很不幸有一些很愚蠢的對手,每一次都是「盲撞」,怎樣勸也不聽,所以便成功將這個逃犯移交的議題每天都叫美國政府發聲,成功把它演變成中美爭議中的政治議題。現時我自己本身很想有法案委員會,但我們亦看到政治形勢,即法案委員會根本在那種衝突下是做不到的。現時,很多香港人都很擔心,如果我們「直上大會」,是否便沒時間討論?很多坊間的意見,包括我們經民聯都提過不少建設性的意見,其中我想追問兩點:第一,就是在逃犯移交方面,很多管轄區都會把那些逃犯,特別是自己的永久性居民移交去另一個管轄區時,我們會派觀察員,由他拘禁至審判都真的確保是跟隨大家認為的司法程序去做,這個並不只是內地的。第二,如果去到一些比較陌生的管轄區時─其實我覺得內地我們反而很熟悉─我認為在第一關,即特首啟動程序時是應該要對方確保多些條件才進行啟動再交往法院。這兩個意見,不知道特首在我們「直上大會」時,會否都可以開放去考慮?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正如梁議員所說,一條由政府提出的法例草案未能夠在法案委員會,以一個比較互動的形式與議員商量,不是一個理想做法。有人擔心此例一開,以後每條法例都「直上」,這是無可能發生。無論今日誰當特首、誰當司局長,都不會讓這事發生,大家請放心。但今次我們看到的事,我聽過廖長江議員說,是史無前例、前所未見,我們作了這個很艱難的決定,按着《議事規則》去採取這個行動。回到梁議員所提的,儘管法案委員會在過去六個星期未能開會,我們在會外的互動、諮詢、聽意見沒有停過,而李家超局長一日跑幾場去聽。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聽到一些意見,相信也包括梁議員剛才所說的兩個意見,我們會一併─如剛才回答黃國健議員般─整合後一併盡快回應,因為如果它涉及委員會階段修訂,是有時限要早些讓議員知道,究竟政府聽完後有些甚麼地方可以優化這條條例草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繼昌議員。
梁繼昌議員:特首,在這個《逃犯條例》中,你們set了一條死線,就是在七月之前要通過這條法例。我們立法會這個草案委員會未能有一個寸進,其實責任是在於政府。我看不到我們在這個立法歷史裏,有很多條條例是如此富爭議性,但富爭議性之餘,你又要set一個死線給我們立法會。台灣陸委會已經跟我們說得很清楚,即使這條條例草案通過,他都不會要求引渡這一位疑犯去台灣,那為甚麼還要在現在要迫我們set一條死線呢,特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 第一,我們並沒有所謂定一個死線在七月之前,但如果我們要達致修訂條例兩個目的其中之一,即是處理台灣涉嫌謀殺另外一個香港人的個案,它是有一個你所說的死線,就是說現在估計是十月左右,涉案人將會被釋放,屆時如果沒有法律基礎移交,特區政府是沒有任何能力拘留他,逃之夭夭的情況便會出現。台灣的問題,我們都回答了很多次,我們必須要先有一個法律基礎、有一套制度,好像剛才梁美芬議員所說,究竟在這個個案移交,你要求甚麼、對方要求甚麼,是要雙方坐下來商議,看看可否成功游說對方,而對方明白究竟個案移交是怎樣進行後,從而按着大家共同的目標,即是要彰顯公義,將這個疑犯繩之於法。至於你說整個過程是趕、迫,事實上,由二月十五日開始諮詢保安事務委員會,我們在社會聆聽聲音,一直到四月三日在本會首讀和二讀,我們內部計算過時間,我們有足夠時間完成,不單法案委員會可以開多些會,可以開公聽會,然後回來大會作討論,大概的時數並不會少於去年同樣是這個時候處理「一地兩檢」法案的時數。當然,你說將它拉長,同是一百小時,可以拉長兩年做,也可以在三個月內做,就看大家有否這個決心,在一個特定的時間,盡快為達致目標而做完這件事。是甚麼人令我們失去了六星期時間?今天再跟我說我們迫得大家很緊,我都要話說回頭,就是我們的計劃裏有很多時間失去了。
完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