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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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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五月七日)在北京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就丁權方面,鄉議局認為法庭判決是在十月才執行有關丁權的命令,但政府在行政上已暫停處理(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為何會有這樣的安排?鄉議局認為不公平。
 
發展局局長︰我們的說法是很清楚的。在現階段,如果法官判了有關方式為符合《基本法》的合法傳統權益,這包括免費建屋牌照,亦包括不牽涉任何政府土地的換地,(這方面)我們會繼續處理申請。接下來,我們正考慮是否上訴。在未有結果前,由於法官已表示某些做法不合法、不合憲,我們認為就是否上訴未有結果前,這是比較謹慎的做法,因為始終這是很嚴肅的事情。我們亦與法律顧問商討,認為暫停處理比較合適。至於我們會暫停處理至何時,現時是直至我們就上訴有決定的時候。政府就是否上訴有決定後如何處理已經接收的相關申請,我們正在考量。
 
記者:但司法程序尚未完結,現時就恢復部分審批,會否令人覺得是向鄉議局「跪低」?
 
發展局局長:不是的,其實你說了故事的兩面。如果法官在一審時覺得合法合憲,我們也與法律顧問商討過,我們會繼續處理相關申請,這是適當的。
 
記者:但法庭表示會暫緩執行判決半年,這是否某程度上對鄉議局不公平?
 
發展局局長:我們的看法不是這樣的。我們與法律顧問商討過,就法官的判詞,如何正確演繹,是需要小心考量的,所以我們正在考慮中間的情況。在未有結果,特別是政府是否就判決作進一步上訴未有結果之前,法律顧問覺得目前的做法是最穩妥的。
 
記者:「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會否有新機制推出?有傳媒指李國能將會擔任(審批架構)主席,現在是否有這個計劃?之前一直有人表示擔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會出現官商勾結,現在是否找李國能擔任審批架構主席,就可以釋除公眾疑慮,提高公信力?
 
發展局局長:這點我也想談一談。目前政府已清楚表明,大家可以看《施政報告》第68至70段,基礎是最清晰的。政府現階段正在努力制訂一個公平、公正、具透明度的機制。早前也說過,其實這個責任目前落在發展局,我們在今年年中會做好詳細的建議,遞交予行政長官作考慮。
 
記者:會否有審批機制?是怎樣的審批機制?
 
發展局局長:當然會有審批機制,但詳細的情況或者大家要耐心等候。現在已經是五月,其實到今年年中,即六、七月,我們就會將具體的建議交給行政長官。你之前提到香港部分傳媒的揣測,我想大家都明白,對那些揣測我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記者:(審批架構主席)人選呢?李國能是否在你們考慮之列?
 
發展局局長:都是同一個道理,如有任何揣測,現階段我不會評論。
 
記者:地積比方面,是否有七成會用作興建公營房屋?
 
發展局局長:其實我們已解釋,在我們整個構思上,《施政報告》也有提及,新增的樓面面積,我們強調是新增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會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我們現在設計的詳細機制也是朝着這方面做。究竟是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具體情況是怎樣,請大家耐心等待,我們公布詳細機制時會清楚解釋。
 
記者:有關訪京行程,與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討論了哪些議題呢?
 
發展局局長:在行程方面,其實發展局轄下有九個部門,亦有不同工作,我們這次主要與不同部委就雙方感興趣的議題作出溝通。如果大家看我們發出的新聞稿,當中一個頗主要的議題,就是關乎發展局轄下不同專業界別的人士,他們在內地的資格互認,都是我們今次主要的議題。這都有一定的進展,例如我們和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省的住建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未來會就相關議題派出特定人員進一步傾談,我渴望會有結果。另外,我向港澳辦(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匯報過去兩天會見不同部委的具體情況,港澳辦很關心香港,所以讓他們知道。
 
記者︰丁權案的上訴時間表考慮如何?現在決定了沒有?
 
發展局局長︰我解釋一下,法庭最新的上訴申請期限延長至五月二十八日。由於當中牽涉的法律觀點比較重要和複雜,所以我們的法律團隊需要時間去清楚做研究,在這一刻暫時仍是未有決定。
 
記者:剛才說現時先暫停涉及官地的以換地方式建造小型屋宇申請是因為謹慎起見,究竟是擔心會有甚麼問題出現?在考慮上訴時現時主要的理據為何?
 
發展局局長:若你看法庭的判決,已裁定某些做法是不合法、不合憲的。在現階段,即使法庭指其判決在一段時間後才執行,但繼續處理這些清楚被判為不合法、不合憲的申請是否適當呢?就此我們需要與法律顧問小心考量。
 
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4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