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五項對《稅務條例》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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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例落實五項關於《稅務條例》的修訂,包括使金融工具的稅務處理方法與會計處理方法一致、容許企業支付予海外出口信貸機構的利息開支可獲扣稅、修訂落實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安排、避免外訪教師及研究人員的入息出現雙重不課稅的情況,以及修訂兄弟姊妹關係的定義。
劉怡翔說:「容許納稅人選擇採用與會計處理方法一致的稅務處理方法評估就金融工具所得的利潤,可利便納稅人準備稅務報表。我們亦容許企業付予海外出口信貸機構的利息開支可獲扣稅,從而促進香港與其他地方的貿易活動。」
劉怡翔補充:「政府已與內地原則上達成共識,盡快於與內地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中加入教師及研究人員條款,以減輕香港教師及研究人員在內地工作的稅務負擔。修訂條例有助避免外訪教師及研究人員的入息出現雙重不課稅的情況。」
條例亦包括修訂現行的自動交換資料安排以釐清一些概念的定義,以及將五類機構從免申報財務機構名單上移除。此外,條例對《稅務條例》中「兄弟姊妹」關係的定義作出修訂,使合資格申領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的規定可涵蓋某些關乎領養人士的情況。
稅務局會按需要更新部門的釋義及執行指引,以提供相關修訂的資料。
完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6分
香港時間17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