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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有關《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的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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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十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黃碧雲議員提出有關《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金屬在環境中天然存在,金屬污染物可隨着自然環境進入食物鏈,又或在食物生產過程中污染食物。因此,食物中可能含有微量的金屬污染物,所以《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規管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
 
  現行《規例》就各類食物的金屬雜質含量上限的標準,主要是我們在一九八三年修訂該《規例》時訂立的,參考了當時的國際相關標準、本港市民當時的膳食習慣,以及風險評估結果。經過這麼多年,國際間基於科學實證以及風險為本的原則對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上限的標準已經有所改變,本港市民的膳食習慣同樣亦已改變,現行《規例》對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的某些標準已不是最適合現今本港社會。我們在全面檢討《規例》並諮詢公眾後提出了《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目的是令到規管更到位及切合今日的實際需要。
 
  我們必須強調,釐定食物安全標準的原則,應該以科學理據為基礎,訂定適當及足夠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的上限,在保障食物安全和食物供應之間取得平衡,不一定是越嚴格越好,過於嚴格,長遠對食物供應、價格以及消費者的選擇等均有影響,對市民和業界並無好處,亦有違國際公平貿易的原則。《修訂規例》所建議的各類食物的金屬雜質含量上限,是食物及衞生局以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參考了國際間最新的相關標準,以及充分考慮到本港市民的膳食習慣和風險評估結果而訂定。
 
  《修訂規例》的其中一個目的,是把本港就食物中金屬污染物的規管要求與國際標準更接軌,好處是確保本港市民在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方面的保障媲美國際標準,亦同時確保香港繼續得到多元化的食物供應。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是國際公認以及獲廣泛採納的標準,所以當有可供參考的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時,我們會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除非我們在評估本港市民的膳食習慣,以及評估風險後,認為有科學理據就某些食物不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才會另訂標準。另外,就一些香港市民經常食用而食品法典委員會未有訂定相關標準的食物,我們會以科學為本的原則訂定適合本港的標準。
 
  我們去年六月至九月期間就修訂建議諮詢了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以及公眾,公眾及事務委員會普遍支持我們提出的修訂方案及原則。我們今年六月把《修訂規例》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立法會的小組委員會在討論後對《修訂規例》並無異議,亦沒有就《修訂規例》提出任何修訂。
 
  《修訂規例》的覆蓋面相當廣,被納入規管的金屬污染物數量將由現時的七種增至14種,而適用於不同食物的金屬污染物含量上限數目會由現時19個增至144個,當中85個是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訂定的,而其餘59個沒有可供參考的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這亦是我們基於有關食物對本港市民的重要性而額外訂立的,進一步確保食物安全。
 
  在144個建議上限中,89個較現行《規例》的標準更加嚴格,25個是新訂的標準,而22個與現行標準相同。我們以科學為本訂定所有標準,有需要時我們毫不猶疑地嚴格,但當現行標準已變得過於嚴格時,我們亦會提出恰當並且絕對足夠保障食物安全,以及公眾健康的新標準。這144個建議上限中,沒有任何一個低於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
 
  我們建議將精米、糙米、小麥和葉菜類蔬菜的鎘含量上限,由現例每公斤0.1毫克,稍為上調至每公斤0.2毫克,是因為現有標準已不合時宜,新標準絕對足夠保障香港市民的公眾健康。
 
  我們在一九八三年訂立這四類食品中鎘的標準時,食品法典委員會沒有相關標準,我們亦參考了當時有相關標準的其他經濟體的標準、本港市民的膳食習慣,以及風險評估結果來訂定相關標準。食品法典委員會於二○○六年就精米中鎘的標準定為每公斤0.4毫克,於二○○五年就小麥和葉菜類蔬菜中鎘的標準定為每公斤0.2毫克,就糙米至今沒有訂定鎘的標準。
 
  保障食物安全和公眾健康是我們的首要考慮,我們不會盲目跟隨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而是充分考慮本港市民近年的膳食習慣,以及食安中心的風險評估結果,才建議將上述四類食物中鎘的含量上限稍為上調。食安中心根據他們近年研究本港市民膳食習慣所得的數據而計算的健康參考值及進行的風險評估顯示,本港市民從膳食攝入鎘致健康受影響的可能甚低。
 
  就精米而言,我們沒有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就鎘每公斤0. 4毫克的標準,因為該標準對本港而言未必能提供足夠保障,所以我們建議每公斤0.2毫克,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嚴格,是因為我們堅守科學理據的原則,充分考慮本港市民食用大米習慣的改變以及風險評估結果。過去多年,本港市民食用大米的分量減少了,大米亦並非本港市民攝入鎘的主要來源。我們把精米鎘含量定為每公斤0.2毫克,嚴格程度絕不遜色於其他以精米為主要膳食之一的經濟體,絕對足夠保障香港市民的公眾健康。日本、越南、台灣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每公斤0.4毫克的標準,韓國、新加坡和內地採用每公斤0.2毫克的標準。只有澳洲和新西蘭仍然依照一九九九年以前訂立的標準,把精米的鎘含量上限訂為每公斤0.1毫克。
 
  鎘只是六個受《修訂規例》規管並適用於精米、糙米、小麥和葉菜類蔬菜的金屬污染物之一,其餘分別為銻、鉻、砷、鉛和汞。《修訂規例》收緊了精米、糙米、小麥和葉菜類蔬菜中砷、鉛和汞的標準,亦收緊了葉菜類中鉻的標準,銻的標準不變。以精米為例,鉛的標準會由現時每公斤六毫克收緊至每公斤0.2毫克,即收緊30倍;而砷的標準會由現時無機砷每公斤1.1毫克收緊至每公斤0.2毫克,即收緊5.5倍。六個閘口把關下,我們相信未來進口香港的精米、糙米、小麥和葉菜類蔬菜四類食品的品質會較現時更有保證。
 
  我們亦明白部分市民可能會擔心《修訂規例》就上述四類食品鎘的含量上限稍作調整而會影響健康,但這方面的擔心並不需要,食安中心亦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讓公眾明白《修訂規例》對各類食品各類金屬雜質含量的規管以及新標準,包括上述四類食品鎘含量的新標準,足夠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我懇請議員反對黃碧雲議員提出的決議案,多謝主席。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