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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推出第三期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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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關愛基金秘書處發出: 

  關愛基金於二○一二年及二○一五年先後推出兩期津貼計劃,為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提供津貼。由於計劃有效減輕舊樓法團日常運作開支的負擔,並有助法團遵行法例的相關規定,關愛基金將於十月一日(星期一)推出第三期津貼計劃。第三期津貼計劃會推出兩項優化措施,包括調高住宅單位每年的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上限,以及調高法團在推行期內可獲津貼總額的上限,讓更多有需要的法團受惠。

  第三期津貼計劃將繼續由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負責推行,每個合資格法團可在三年推行期內,以實報實銷方式,就該段期間所進行及付款的每個津貼項目申請津貼,上限為實際支出的百分之五十,每個合資格的法團申領津貼總數的上限為24,000元。申請人必須在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向民政總署提交申請。民政總署會按先到先得的原則處理,並有權在津貼撥款用罄時拒絕合資格的申請。

  第三期津貼計劃的津貼項目維持不變,包括法團向土地註冊處提交文件註冊或存案的費用;就大廈公用部分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或第三者風險保險的支出;就消防裝置及設備或電力裝置進行例行檢查的支出;檢驗升降機的支出;以及每年一次清理走火通道的支出。

  計劃的資助對象為樓齡30年或以上已成立法團的住宅或綜合用途(商住兩用)大廈,市區(包括沙田、葵青及荃灣)住宅單位每年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可高於162,000元,新界住宅則不可高於124,000元。 

  民政總署會初步審定符合上述兩項條件的法團,並會致函邀請他們提交申請。法團如認為符合以上兩項條件但在十月內沒有接獲民政總署的書面通知,可要求民政總署覆核其資格。

  有關第三期津貼計劃的申請簡介及申請表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索取,或從民政總署大廈管理網頁(www.buildingmgt.gov.hk)下載。

  如有查詢,請致電2835 2500或電郵至bm_enq@had.gov.hk。 
 
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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