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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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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李家祥博士為法律援助服務局(法援局)主席,為期一年,任期由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

  行政長官同時委任和再度委任其他法援局成員,為期兩年,任期由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新委任成員包括由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名的兩名大律師白天賜和石書銘、由香港律師會提名的兩名律師成員陳曉峰和莊偉倫,以及一名業外成員溫麗司。三位再度獲委任的業外成員為梁宏正、劉麥嘉軒和王惠貞。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感謝即將卸任的成員周凱靈、鄺心怡、彭韻僖和潘素安,於任期內對法援局工作的投入和寶貴貢獻。」

  法援局根據《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第489章)成立,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法援局的成員包括與大律師或律師行業無關係的主席及成員、分別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提名的大律師和律師成員,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長。成員名單載於附件。
 
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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