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趣投考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人士請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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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日)公布將於二○一八年九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

  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及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方符合職位的相關入職條件。此外,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用作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會分別在香港、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舉行,詳情載列如下:
 
舉行地點 申請時間(香港時間) 舉行時間
香港 八月三日至八月十六日下午五時 十月六日及十三日
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
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
九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五日下午五時 十二月八日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及相關網上申請系統,將於上述兩段申請時間內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至於二○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九月另作公布。

  任何人士於稍後申請有關職位時,不會被自動安排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因此,有意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招聘中申請上述職位的人士,如尚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或有意應考基本法測試,則必須在上述申請期內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已具備與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而尚未於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士,請報名參加能力傾向測試,以符合職位的相關入職條件。所有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的申請人只能選擇在香港,或者上述香港以外城市(即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的其中一個,應考考試。



2018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