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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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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前赴北京前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我今次上北京主要有兩個目的──第一是去支持一些香港青少年在北京的活動,包括有三個活動。第一個是我們首次安排了二十二位大專學生在中國科學院轄下單位和一些企業作六個星期實習,他們將會在明日有一個結業典禮,我想支持他們,所以親自到北京出席。第二個亦是一個青年實習活動,這是第二次舉辦的,我們在去年首次舉辦在故宮博物院的青年實習活動,反應非常良好。去年是香港和廣東的青年一起參加,今年是首次粵港澳三地的青年,每個地方有十六位,一共四十八位青年在故宮開展他們亦都是為期六星期的實習,我亦如去年一樣前往探望他們。第三個活動非常有意義,報章也報道過,現時全國每一年都有一個名為全國基層院團戲曲會演在北京的地方戲中心演出,今年邀請了香港三十位小朋友,年齡由六歲至二十一歲,做一個粵劇演出。大家都知道粵劇是我們國粹,亦在香港很受歡迎,所以安排了這個兒童粵劇團在二十七日,其實是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兩晚演出。我會親自出席在二十七日晚上的演出,為這些小朋友打氣。因為趁暑假期間這麼多青少年到北京做各方面活動,我的工作現時亦可以比較能抽到時間,所以我親自上北京探望他們。第二個目的是跟進在過去數月與中央商討如何能夠支持香港在創新科技的發展,所以今次亦會拜會中國科學院,與中國科學院再次詳細探討在香港作創新科技發展他們可以提供支持的工作。
 
記者:建議禁止民族黨運作,有人說是以言入罪,因為陳浩天沒有行動過,你是否同意?以及一些提倡「自決」的一些團體組織,例如香港眾志,是否應該要取締或禁止運作?
 
行政長官:就香港民族黨的個案,上星期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經作了一個說明和一個交代。由於現在這件事在法律程序中,所以我不適宜評論。但是具體而言,保安局局長根據《社團條例》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提交報告給他,建議他要啟動《社團條例》第8條下的程序。保安局局長現在亦已給有關團體二十一天以作書面申述,我肯定保安局局長一定會按他收到的書面申述、法律的理據和搜集到的證據作出一個決定。如果有關團體對於這個決定不滿亦有上訴機制,其中一個上訴途徑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所以我更加不適宜在現時評論這個個案。不過我必須要重申,特區政府和我本人作為行政長官對於「港獨」這個議題,我們的立場非常堅定,我們的態度亦絕不含糊。要在香港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這個原則,我們必須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領土完整。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都不能容忍,一定會受到遏制,不過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因為香港亦是一個非常重視法治的社會。
 
記者:未答提倡「自決」那些是否都是違法?
 
行政長官:每一個個案亦要按法律及證據來考慮。多謝大家。
 
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