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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年結記者會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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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年結記‍者‍會上的發言全文:
 
  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今天簡報會的目的,是向大家匯報今個會期立法會大會的工作。我簡報完畢後,會回答各位的提問。
 
  在二○一七至二○一八年度會期,立法會共舉行了四十二次會議,會議總時數約五百二十小時。該四十二次會議包括四次行政長官答問會,以及七次在本年度新增、以「短問短答」形式進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在該十一次會議上,行政長官共回答了一百三十九項由議員提出的質詢。
 
  在本會期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次數共二百二十二‍次,所耗時間超過三十九小時。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的次數共兩次,損失會議時間約十五小時。

  議員共提出了一百五十項口頭質詢,並就有關口頭質詢提出了七百一十九項補‍充質詢。議員亦提出了四百九十九項要求政府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在本會期內,政府共提交了二十三項法案。與此同時,立法會通過了二十七項法案,較上一會期十二項增加超過一倍。在該二十七項之中,十六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十一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包括審議時間最長的《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另‍外,亦通過了較具爭議的法案,包括《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及《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多位議員就九項政府法案,共提出了三百五十七項修正案,其中有一百一十三項獲准提出,一項獲得通過。
 
  議員提交了一項法案,無經修訂後獲得通過。

  在本會期內,政府當局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negative vetting),共提交了一百六十項附屬法例,其中一百四十七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餘下十三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將在下一會期繼續。

  政府當局動議了十五項議案,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positive vetting)批准或修訂附屬法例,全獲通過。
 
  此外,政府當局動議了一項政府議案,即『有關推展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的後續工作』議案,獲得通過。政府亦動議了一項關於任命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議案,獲得通過。
 
  在本會期內,議員動議了十項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其中有兩項議案獲得通過。
 
  三項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譴責議員行為不檢及/或違反誓言的議案,包括一項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已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該委員會已完成工作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立法會亦已恢復並完‍成該議案的辯論,議案最終被否決;一項譴責何君堯議員的議案,由於立法會通過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動議的議案,該議案沒‍有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及一項譴責許智峯議‍員的議案,已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三項議案要求援引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賦‍予立法會權力,全被否決。
 
  八項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五)及(十)項有關傳召證人就某‍事項作證及提供證據的議案,其中七項被否決及一項因議案沒有完成辯論而失效。

  在本會期內,議員共就十六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進行辯‍論,其中五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六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五項被否‍決,另有兩項因本會期中止,將於下一會期進行辯論。此外,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了兩項休會待續議案。
 
  共有三份根據《議事規則》第20(1)條向立法會提交的呈請書,其‍中兩份要求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立法會就一項根據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提出的請‍求,已給予特別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立法會主席共發出了四十一份書面裁決及函件,十二份涉及急切口頭質‍詢、六份涉及法案的修正案、三份涉及附屬法例的決議案、十七份有關議案或休會待續議案及三份涉及其他事宜。
 
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