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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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指個別人士將去信中央人民政府要求釋放部分軍事用地作建屋用途,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二日)回應如下:
     
  軍事用地的地位及性質有別於香港其他土地。按照《基本法》及《駐軍法》的規定,任何軍事用地的使用及管理均屬國防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全權負責,不屬香港特區的事務範圍。
 
  現時所有軍事用地均用於防務,沒有閒置的情況。特區政府沒有計劃尋求改變這些土地的用途。
 
  軍事用地是國防及中央事務,不是增加土地供應的選項。



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