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傳媒查詢
********
軍事用地的地位及性質有別於香港其他土地。按照《基本法》及《駐軍法》的規定,任何軍事用地的使用及管理均屬國防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全權負責,不屬香港特區的事務範圍。
現時所有軍事用地均用於防務,沒有閒置的情況。特區政府沒有計劃尋求改變這些土地的用途。
軍事用地是國防及中央事務,不是增加土地供應的選項。
完
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0分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