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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政府部門的辦公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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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預期在二零一八至二零一九年度終結時,公務員編制職位會增加6 700個(增幅約為3.7%)至約19萬個。然而,有不少公務員向本人反映,許多政府部門的辦公室已非常擠迫,難以騰出地方用作新聘公務員的辦公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決定增加公務員職位時是否已制訂措施,確保可按照《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規例》)的核准面積標準分配列表而提供所需的額外辦公地方;
 
(二)就需要處理及儲存大量文件的政府部門(例如處理大量大型建築圖則的工務部門)而言,當局會否按其實際需要規劃較大的辦公室面積;
 
(三)就需要直接接觸巿民及相關業界人士的政府部門而言,當局有否制訂相關(i)會議室、(ii)服務櫃台、(iii)寫字枱及(iv)座位的大小和數目的標準;
 
(四)目前有哪些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包括分區辦公室)的實際辦公室面積是低於《規例》的有關標準;及
 
(五)鑑於按本人視察所得,大部分屋宇署的辦公室均非常擠迫,影響該署人員的日常工作和健康,亦對需要經常到該署辦理各類事務的有關業界人士造成不便,當局會否正視有關問題及作出改善;如會,改善措施的推行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謝偉銓議員的提問,我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至(三)為有效應付部門的日常運作,同時確保善用政府資源,政府產業署按照《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的原則,訂定政府辦公室面積,包括員工個人工作間及會議室、服務櫃枱等共用設施的標準,以便部門估算辦公室面積的需求。
 
  政府部門確認增加公務員職位後,會檢視現有辦公室的可用空間,按需要提出額外辦公地方的申請。如果申請部門因實際運作而需要較多空間,例如需處理及儲存大型建築圖則,產業署或產業檢審委員會會充分考慮部門提供的資料和要求,按既定標準批准所需的額外面積。
 
  確認部門所需的新增辦公室面積後,產業署會因應部門對地點的要求及時間表等,物色合適的地方。如政府的自置物業無法滿足部門的需要,產業署會考慮租用物業。
 
(四)產業署並不備存部門辦公室面積低於政府辦公室面積標準的資料。產業署編配物業予部門時,已按政府辦公室面積標準編配。部門獲編配物業供其使用後,會自行管理物業,並可按其運作情況善用空間及對面積分配作輕微修訂,如有新增需要可按機制申請額外辦公地方。
 
(五)按屋宇署二零一五年時人手編制的需要,興建中的西九龍政府合署整幢北座已撥作屋宇署的辦公室。屋宇署於二零一九年遷入該政府合署後,該署獲編配的總辦公室面積將會由現時約25 000平方米增加至約29 600平方米(即增加約4 600平方米),預計屋宇署辦公室的整體情況會有明顯改善。至於屋宇署因二零一五年後新增人手而提出的辦公室需求,產業署已審批了的辦公室面積分配列表涉及約2 500平方米,並已為大部分的辦公室需求物色合適地方。產業署會繼續配合屋宇署的需要,為其尋找合適的辦公室。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