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就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安排所作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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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她今日(七月三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環節中,有關即時傳譯及回應記者問題所需時間的言論,作出以下聲明:

  我以往在會見傳媒時,一向以記者提問時所用的語言(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回應,未來亦會繼續這樣做,因此不存在政府或我本人不重視使用英語。事實上,自出任行政長官以來,我已確保所有重要的發言均以兩種語言作出或發放,例如我就沙中線紅磡站個別工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計劃所作的公布(在六月十二日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環節中作出),以及我在七月一日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1周年的酒會上的致辭。當今天會見傳媒時有記者以英語提出問題,我自然地以英語作答。我會以記者提出問題時所用語言回答問題的承諾,毋庸置疑。

  我在今早例行的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環節中有關即時傳譯及回答問題所需時間的言論,是考慮到這類會見傳媒環節相對記者會而言時間較短(一般只是行政會議開始前10至15分鐘的時間),而記者很多時會就多個不同的時事議題提問。如果記者以不同語言(不論是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提出同一問題,而行政長官以不同語言作出相同的答覆,會消耗記者本可用作提出其他他們感興趣的問題的時間。有關言論並非針對英語。

  縱然如此,經考慮政府新聞處同事的意見後,我無意改變現時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環節的操作模式。我謹對任何引起的混亂致歉。



2018年7月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3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