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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跨境安老」動議辯論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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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跨境安老」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再次感謝提出原議案的梁志祥議員,以及提出修正案的梁美芬議員、黃國健議員和楊岳橋議員。今次議案共有25位議員發言,大家都關心如何進一步支援選擇在內地養老的香港長者。

  我想強調幾點。第一,在政策原則,在「跨境」安老的問題,重點的而且確在「選擇」這兩個字,甚至可以說我們不是要吸引,亦非鼓勵他們(長者)回去(內地養老)。不過如果他選擇,我們就要思考如何支援作出這個選擇的長者。更加並非如某部分議員說,我們要逼或搬長者回內地。這個不是我們的政策方向。

  在向內地養老的香港長者提供適切支援這方面,政府和各位議員在表達意見的部分的目標一致。近年推出的「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長者醫療券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試點計劃」等都是一些好的例子,但在推出新措施之前,政府必須仔細檢視其可行性及預期效果,並確保公帑能用得其所,所以政府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是謹慎的。

  今日在辯論中,包括原議案或修正案,有15項建議。我們有責任逐一作出回應。我希望重點回應議員的發言,包括四方面:現金援助、安老服務、醫療支援及其他便利措施。

現金援助

  原議案建議將「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下高齡津貼的「可攜」安排擴展至內地其他省市。在此,我必須強調,本港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無須供款,所有開支由政府的一般收入支付,涉及大量公帑。因此,有關現金援助只應發放予跟香港有長期關連的香港居民身上,以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長遠持續性。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只適用於在廣東和福建兩省定居的合資格長者,主要是因為兩省都有較多香港居民居留,移居兩省的長者在地利和社群考慮方面,既可與香港親友保持聯繫,亦較容易得到支援,而且兩省與香港在社會、經濟、交通等各方面均保持獨特而緊密的關係。基於上述考慮,政府沒有計劃把高齡津貼的「可攜」安排擴展至其他省市。

  除地域方面的擴展外,原議案也建議把有關「可攜」安排擴展至其他的社會保障金額,即包括傷殘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在此我非常希望再強調,剛才提及把高齡津貼擴展至香港以外地方的考慮因素,包括社會、經濟、交通等各方面的關係,同樣適用於所有社會保障計劃。此外,我們亦須同時考慮個別津貼的設計。所以亦藉此機會,我希望簡單重申政府的想法。

  在傷殘津貼方面,津貼無須經濟審查,其目的是協助所有嚴重殘疾香港居民應付因其殘疾情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傷殘津貼申請人須被評估為嚴重殘疾,以致極需他人協助應付日常生活,而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一般而言,傷殘津貼的醫療評估必須由衞生署或醫院管理局醫生進行。現時,大部分傷殘津貼受惠人須定期接受醫療評估。由於其他地方醫生的專業培訓及臨床工作常規可能與香港的有所不同,難以確定他們所提供醫療評估的標準和質素。因此,目前並沒有讓傷殘津貼受惠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評估的安排,在短期內亦不大可能為此設立新機制。現階段政府沒有打算把傷殘津貼擴展至香港以外的地方。

  至於長者生活津貼方面,現時每月2,600港元的普通額津貼在二○一三年推出。截至二○一八年四月底,有超過48萬名長者受惠,是最多長者申領的社會保障金額。另一方面,每月3,485港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亦已在本月一日(六月一日)全面實施。由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只推出了二十日,我們還未完全掌握其受惠人數。

  剛才提及長者生活津貼的金額是每月1,345港元高齡津貼的約兩至三倍。鑑於津貼金額及津貼在香港的申領數字等因素,我們認為如要就該津貼進行任何修訂,必須作小心謹慎的考慮,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大家除就「可攜」的社會保障金額給予意見外,原議案亦有就公共福利金計劃下各項津貼於領款期間的居港規定提出意見。

  正如我剛才指出,社會保障金額只應發放予跟香港有長期關連的香港居民身上,以確保制度的長遠持續性。正因如此,各項社會保障金額都設有在領款期間的居港規定。然而,考慮到部分領取金額人士或有需要在領款期間短暫離港,包括求醫、探親,各項計劃都設有離港寬限。以公共福利金計劃為例,受惠人每年可獲305天的離港寬限,換句話說,受惠人只需在領款年度內居港不少於60天,便可領取全年津貼。相應的寬限安排亦適用於「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的受惠人,以照顧他們在領款期間短暫離開廣東或福建省的需要,大部分是回來香港。我們認為上述安排已在有效分配公共資源和照顧受助長者需要之間作出適當平衡。

  我們亦留意到原議案建議,方便長者「續領」「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以免移居內地的長者須每年回港辦理有關手續。在這方面,議員可放心。在現行的安排下,定居廣東或福建省的受惠長者無須回港辦理「續領」手續。社會福利署委任了代理機構協助推行「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其職責包括進行定期個案複核,以跟進受惠長者的情況,並解答他們就計劃的疑問。

安老服務

  主席,在回應有關現金援助的意見後,我們都要看看「跨境」的安老服務。在「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的基礎上,原議案建議向內地院舍購買殘疾人士宿位和安老宿位。此外,亦建議參考「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研究為移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居家安老支援服務。

  政府已就「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完成檢討。整體而言,計劃自推行以來運作暢順。入住長者普遍滿意現計劃下兩間院舍所提供的居住環境和服務,他們亦願意繼續留在內地養老。政府會繼續檢視計劃的運作,然而現時我們沒有計劃在香港以外地方購買院舍宿位或為移居內地的長者提供居家安老支援服務。

  另一方面,我們留意到有議員認為在開拓「跨境」安老服務前,應先將資源投放在本港的安老服務及其規劃。我們認為在兩者之間並不存在衝突。在發展「跨境」安老服務的同時,政府會繼續致力加強本港的安老服務,尤其在社區照顧服務方面,以鼓勵長者「居家安老」。

醫療支援

  主席,剛才在交代勞工及福利局範疇的事宜後,希望容許我代表其他政策局談談他們就支援內地養老的香港長者的措施。

  在醫療措施方面,原議案建議研究將長者醫療券的適用範圍由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擴展至內地主要醫院及診所。

  根據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提供的資料,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是首個在香港以外讓合資格長者使用醫療券的服務點。有鑑於此,政府會密切留意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試點計劃的推行情況。因應所得經驗,探討在內地擴展醫療券計劃的可行性。當中需考慮的因素包括有關醫療機構和單位的醫療服務質素、臨床管治架構、行政程序、財務安排、運作環境及員工技能,以及其他持份者——包括香港醫療專業人員及機構——對在內地擴展醫療券計劃的意見等。

  政府亦留意到議員就香港居民——包括長者——的病歷在香港醫院和內地醫院間的轉介機制提出意見。原議案建議研究推行病歷轉介計劃,在獲得移居內地長者的同意下,把他們的病歷轉介至內地的指定醫院,以便他們就醫。

  根據食衞局提供的資料,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由二○一一年三月開始與深圳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合作推行試驗計劃,把香港居民的病歷由深圳的定點醫院轉介至香港的定點醫院。這項計劃提供了預早知會和溝通的機制,讓於深圳定點醫院住院、情況穩定並自願參與計劃的香港居民,可以把病歷轉介至香港的定點公立醫院,方便他們回港繼續就醫。在深圳方面,參與這項試驗計劃的定點醫院包括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和深圳市南山區人民醫院;在香港方面,參與接收的公立醫院則包括北區醫院和屯門醫院。

  凡於深圳定點醫院住院的香港居民,如情況穩定,可要求把病歷轉介至香港。深圳方面的醫院接獲要求後,會把相關資料和病人的病歷送交香港的定點醫院,以便跟進個案,以及兩地醫院在有需要時進一步聯繫。在上述試驗計劃的基礎上,醫管局會考慮進一步延伸該計劃的可行性。

  除有關香港和內地之間的病歷轉介外,亦有修正案提出設立跨區域的救護服務。根據食衞局提供的資料,「跨境」緊急救護服務及非緊急運送病人服務涉及病人安全的重要問題,亦牽涉複雜的規管事宜,例如提供服務的醫護人員的資格和培訓、緊急救護車輛的規格及道路安全、急救設備以及服務質素的監管等。政府正與廣東省有關方面商討設立非緊急陸路轉運病人試驗計劃,並會繼續密切注視「跨境」運載病人服務的需求,詳細研究提供有關可行模式和安排。

  為向移居內地的長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原議案建議,參考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模式,在內地主要城市建設由香港及內地合辦的醫院,並採取「港式管理」。政府支持私家醫院和私營醫療業界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以配合「推動港澳服務提供者在珠三角設置獨資、合資或合作醫療機構,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醫療中心」的合作方向。

便利長者在內地生活的其他措施

  除上述的「跨境」措施外,修正案建議了多項便利長者在內地生活的措施。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的資料,自二○一七年八月起,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辦)先後公布兩批便利港人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涵蓋教育、就業、創業和日常生活範疇。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已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網頁、微信公眾平台、電郵、港人聚會等,發放有關資訊。

  有修正案建議,與內地相關部門商議在內地推行適用於香港長者的全面乘車優惠的可行性。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的資料,現時廣東省的珠海、東莞、惠州及江門等城市已提供港人長者免費乘車優惠待遇。特區政府會繼續收集港人意見,適時向內地相關部門反映,爭取更多便利港人在內地發展和生活的政策措施。

  有修正案建議為移居內地長者購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國務院港澳辦在二○一七年八月的公布中指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目前正在加緊研究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等問題。特區政府會繼續留意進展,搜集有關資訊,並適時發放。

  有修正案提出在內地設立「一站式諮詢及支援中心」,以提供生活、福利及醫療等資訊。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的資料,為支援在內地的港人,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一向會搜集關於港人在當地生活的實用資訊,內容包括醫療、升學、法律服務等方面,編製成小冊子派發以及在辦事處網站上發放,並不時更新,協助港人適應當地生活。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亦不時與當地的香港人組織、商會、企業、學生團體保持緊密聯繫,了解港人在當地工作、學習和生活的情況,並按需要提供適當的協助。特區政府五個駐內地辦事處轄下均設有入境事務組,為在內地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

  此外,個別的省政府港澳辦,例如四川省,亦設有網頁列出該省已推出的便利港人措施及有關落實情況,並提供諮詢方式。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會繼續向其他省市提出有關建議。

  有議員在修正案中亦建議與內地政府合作研究在內地,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可供香港長者移居養老的優閒新社區。特區政府認同大灣區的建設不僅能為香港經濟尋找新增長點,促進經濟產業多元發展,而且亦可以令大灣區成為優質生活圈,拓闊香港居民——包括長者——的生活空間。

  特區政府會把握大灣區建設的機遇,透過政策創新和突破,加強大灣區內城市互聯互通,促進生產要素便捷流動,使香港與大灣區內其他城市的人員、貨物、資金、信息的流通更為暢通。特區政府會在推進大灣區建設的框架下,爭取為港人在大灣區生活及其他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包括便利選擇在大灣區養老香港長者的措施。

總結

  我想補充一點。雖然今日的議題談長者選擇移居內地的問題,不過我亦想大家知道,現時已有超過七萬名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長期居於廣東省。所以,政府認同議員所言,向選擇移居——亦應同時包括已經定居內地的香港長者——提供進一步支援的大方向,亦樂意就此繼續與各持份者探討可行的措施。

  我謹此陳辭。多謝。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