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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樓宇設計增添保養維修工程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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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卓廷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不少近年落成的住宅樓宇建有窗台、裝設玻璃幕牆、在外牆裝有裝飾組件,以及把冷氣機及渠管設於外牆隱蔽位置。該等設計特點增添保養維修工程的困難,例如施工位置不能從室內到達。部分樓宇的外牆不能搭棚,因此在外牆進行工程時需使用較昂貴的吊船,令業主的經濟負擔加重。此外,吊船因外牆設計問題而無法接近施工位置,因此工人施工時需將身體伸展至吊船外,加上吊船隨風搖晃,增加工人從高處墮下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工人在樓宇外牆進行工程期間從高處墮下的工業意外宗數及引致的傷亡人數(按有關工作以搭棚或吊船方式進行列出分項數字);
 
(二)會否制訂政策和指引,訂明樓宇設計須顧及日後保養維修工程的需要,以盡量減少進行高空工作的需要,並確保可在外牆搭棚以進行有關工程;及
 
(三)有何措施加強規管在已落成樓宇外牆進行的工程,以保障高空作業工人的安全?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關注樓宇外牆工作安全,根據勞工處執行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持責者,如承建商/僱主,在樓宇外牆從事維修及保養工程前,有責任為其工程進行針對性的風險評估,包括充分考慮實際工作環境及情況,例如樓宇設計的獨特性,並因應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適切的安全施工方法、程序及須採取的安全措施。勞工處透過發出工作安全守則/指引、宣傳推廣,以及日常巡查,確保進行外牆工作的工人的安全得到保障。政府亦了解到樓宇外牆設計對外牆工作安全的重要性,有關部門正積極跟進。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徵詢發展局和屋宇署後,勞工及福利局現就問題綜合回覆如下:
 
(一)於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共發生了13宗涉及於已落成大廈進行外牆裝修及維修工作期間從高處墮下的致命工業意外事故,引致14名工人死亡,當中11宗涉及搭建、拆卸或使用棚架,全部個案均不涉及使用吊船。根據勞工處的意外調查結果,沒有證據顯示這些致命意外的涉事大廈的外牆設計並不適合架設棚架進行施工。勞工處並沒有備存涉及外牆裝修及維修工程的非致命意外的數字。
 
(二)就新建樓宇設計方面,屋宇署在二○一六年初已實施措施,在考慮申請豁免建築物外部一些組件如空調機平台及幕牆計算入總樓面面積的申請時,要求設置相關維修的配套設施作為其中一項先決條件,以鼓勵業界提供相關設施。屋宇署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向業界發出通告函件,公布《建築物外部高處空調機保養及維修通道及安全設施設計指引》,指引包括空調機四周需有足夠的工作空間及適當進出通道的要求等。自該指引發出後,首次獲屋宇署批准的建築圖則如涉及不計算空調機平台入總樓面面積的發展項目,均須按該設計指引的要求提供有關配套設施。屋宇署於二○一七年與勞工處及建築業界成立了工作小組,檢視空調機平台的設計指引,方便工人安全地進行維修工作。工作小組亦會檢視在外牆設置澆注錨固裝置的相關規定,以配合安全帶的使用。屋宇署稍後會把擬修訂的空調機平台指引按既定機制諮詢建築業界。
 
  屋宇署現正研究修改《建築物(建造)規例》(第123B章),其中包括引入條文,規定樓宇設計須提供足夠的安全設施,以便利日後在外牆進行維修及保養工作。在修訂規例生效後,屋宇署在審批圖則時,會要求認可人士提供維修樓宇外部的設施的資料,例如符合職安健法例的工作平台等,並須具體說明在圖則內予該署考慮和批准,以符合擬議的修訂條文。為配合擬議修訂的規例,屋宇署正制訂有關維修通道設計的指引,稍後亦會按既定機制諮詢建築業界。
 
(三)勞工處負責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其相關的附屬規例,並一直透過巡查執法等工作,包括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地區巡邏及不時針對高危工序如高處工作等進行特別執法行動,派員突擊巡查進行樓宇外牆工程的工作地點,以遏止違反工作安全規定的作業,促進樓宇外牆進行的工程的工作安全。該些法例已訂明高處工作——包括外牆工程——的持責者必須遵守的要求,包括必須為高處工作的工人設置安全工作平台、要在平台上加上柵欄作安全圍封、提供安全進出口,以及在有需要時為工人提供合適的防墮裝置等,以保障工人的職業安全。
 
  就高處工作,勞工處亦為業界制訂了工作安全守則/指引,包括《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安全使用和操作吊船工作守則》、《安全帶及其繫穩系統的分類與使用指引》等,就外牆工作的施工安全提供一般工作環境及情況下的具體作業要求及措施,以協助承建商/僱主了解,並遵從法例要求及其他有關法例下所須負的責任,在此原則下,勞工處會繼續不時檢討和更新相關守則/指引,以配合一般工作環境的轉變。
 
  然而,由於樓宇外牆的設計各有不同,承建商/僱主在樓宇外牆從事維修及保養工程前,有責任為其工程進行針對性的風險評估,包括充分考慮實際工作環境及情況,如樓宇設計的獨特性,並因應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適切的安全施工方法、程序及須採取的安全措施,包括為工人提供及確保他們使用合適的工作平台和個人防墮裝置等,以符合相關法例的要求,從而確保施工安全。承建商/僱主並應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