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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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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八日)在憲報刊登《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以更新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的相關標準。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旨在加強保障公眾健康、提高規管工作的成效,和讓香港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
   
  「《修訂規例》內的標準參考了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食物中金屬污染物的最新標準、其他經濟體的相關標準、本地的食物消費模式及飲食習慣和風險評估結果等因素。」
   
  《修訂規例》把金屬污染物的數量由現時的七種增至14種,而適用於不同食物和食物組別的金屬污染物上限的數目由現時的19個增至144個。《修訂規例》亦為個別食物和食物組別加入定義、取締或刪除了過時的條文,並為如何在乾燥、脫水或濃縮處理的食物和複合食品應用上限訂定原則。《修訂規例》亦加入過渡性條文,為不同類別的食物提供不同的寬限期。
   
  發言人指︰「由於建議的上限與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和訂定食物中污染物上限的原則基本上一致,修訂應不會影響香港的整體食物供應。此外,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的恆常食物監察計劃和額外進行的基線研究結果亦顯示,本地市場所出售的食物中的金屬污染物含量大致符合建議的上限。」
   
  《修訂規例》將於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2018年6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