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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紅山半島屋苑多名工程承辦商持續非法棄置建築廢物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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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有三名紅山半島屋苑的工程承辦商及司機在南區大潭道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先後於五月十四日、五月二十一日及今日(六月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22,5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接獲市民投訴紅山半島一帶持續有非法棄置建築廢物活動,於去年十月至十一月在該區加強突擊巡查,先後在大潭道一公眾避車處截獲三輛泥頭車棄置建築廢物。經調查及蒐證後,確認非法棄置建築廢物源自紅山半島屋苑多名工程承辦商,遂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向涉䅁人士提出檢控。

  此外,於早前一月及四月,另有兩名紅山半島工程承辦商同樣在白筆山道非法棄置建築廢物被定罪。環保署已主動向紅山半島物業管理公司的負責人與該屋苑業主委員會主席跟進,要求紅山半島屋苑物業管理公司加強管理在屋苑進行裝修工程的承辦商,包括要求承辦商提供每車建築廢物的運載紀錄,以確保該屋苑所產生的建築廢物不會被非法棄置。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大廈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有責任督促其聘用的裝修工程承辦商,依法妥善處置建築廢物,防止非法棄置於馬路或公眾地方。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於公眾地方、官地擺放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8年6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