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為單親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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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法庭頒布離婚令的個案數目由一九九一年的6 295宗上升至二○一六年的17 196宗,升幅為一點七倍。此外,二○一六年全港有73 428名單親人士,當中超過三成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另一方面,現時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中心)向單親家庭提供社會服務。然而,有評論指出,現時服務中心為單親家庭提供的服務不全面和不持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各服務中心處理單親人士求助的個案數目,並按(i)服務地區及(ii)求助事項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其佔總數的百分比;該等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服務中心按甚麼準則作結案決定;

(二)每間服務中心現時的(i)人手編制、(ii)平均每名社工處理的個案數目,以及(iii)每年的營運開支為何;社署有否定期檢討服務中心的營運情況及人手編制;

(三)鑑於現時服務中心以地區為本的方式提供服務,居於不同服務地區的離異夫婦雙方的個案,是否會交由來自不同服務中心的社工處理;如是,當局如何確保有關社工有良好溝通,以全面地評估該等離異夫婦的需要;

(四)鑑於社署會於本財政年度設立五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一站式共享親職支援中心(支援中心),每間支援中心的(i)地址、(ii)每年的開支預算,以及(iii)人手編制為何;

(五)二○一六年九月展開的子女探視服務先導計劃至今已就多少宗個案提供服務;鑑於社署擬把該計劃恆常化,並把有關服務納入支援中心的服務範疇,有關的詳情及推行時間表為何;

(六)會否設立專職服務單位(例如單親家庭一站式支援中心),為離異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務;及

(七)鑑於單親家庭面對的一項主要問題是被拖欠贍養費,政府會否考慮設立贍養費管理機構或監察機制,以協助解決該問題?

答覆:
 
主席:
 
  在徵詢民政事務局的意見後,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綜合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涉及單親家庭的個案數目及其佔所有個案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年度(註) 涉及單親家庭的個案 佔所有個案的百分比
二○一三至一四 4 690 百分之十九點二零
二○一四至一五 4 546 百分之十八點五二
二○一五至一六 4 312 百分之十七點五九
二○一六至一七 4 134 百分之十七點一五
二○一七至一八 4 260 百分之十七點零七
註: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至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為該年度於三月三十一日的個案數字。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則為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個案數字。

  社署沒有備存單親家庭個案中,按服務地區及求助事項的分類數字。
 
  服務中心社工經檢視並確立有關人士及家庭不需要接受進一步支援後,社工會在有關人士同意下終結個案。如有關人士及其家庭於個案終結後,因情況改變而有其他服務需要,可再向服務中心尋求協助。社署沒有備存處理這類個案的平均時間。

(二)社署會根據地區的服務需要及特點,為服務中心安排合適的人手,包括中心主任(社會工作主任職級)、前線社會工作者(包括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高級社會工作助理及社會工作助理)及輔助人員(包括助理文書主任、文書助理及二級工人)。現時,按地區的服務需要、個案複雜性及個案量安排,每間服務中心的人員編制數目為21至36名。
 
  因應個案性質日趨複雜,社署自採用綜合家庭服務模式以來,不時為服務中心增加社工人手資源。為及早引入共享親職和父母責任的概念,透過地區層面的協調,提升父母應對離婚的能力以及加強家庭功能,社署會於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增加服務中心的人手,讓服務中心的社工由二○○四至○五年度的679名增至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833名。社署會繼續密切留意服務中心的工作量及人手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增撥資源。
 
  政府於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就社署及非政府機構營辦的服務中心的預算開支為10.134億元。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底),每名服務中心社工平均每月處理的個案數目為36.5宗。

(三)如有關離異家庭個案涉及的家庭成員居住在不同地域範圍,服務中心社工會在獲得有關人士的同意下,與服務同一離異家庭但隸屬不同服務單位的社工聯絡。兩個單位的社工會作出交流及協調,全面評估有關人士及其家庭的需要,按他們的最佳利益考慮,安排聯合面見、探訪或個案會議,並安排父/母及其子女參與特別為他們而設的小組及活動,為離異家庭提供適切的服務和協助。

(四)及(五)為加強對已/正辦理離婚/分居的父母及其子女提供共享親職支援,社署計劃最早於二○一八年第四季在全港五個區域(即香港區、九龍東區、九龍西區、新界東區及新界西區)各設立一個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一站式共享親職支援中心,服務包括共享親職輔導、親職協調、有系統的親職小組或活動、兒童為本的輔導/小組或活動,以及子女探視等。同時,社署現正評估由香港家庭福利會負責營辦的子女探視服務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的成效,並計劃將先導計劃納入新的共享親職支援中心。截至二○一八年四月中旬,先導計劃共為105宗個案提供服務。
 
  上述服務計劃現正處於籌劃階段,詳情有待落實。

(六)社署沒有計劃設立單親家庭一站式支援中心,惟社署會繼續致力透過服務中心,以及將設立的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單親及離異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務。

(七)民政事務局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提高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成效,至今已採取的措施包括放寬有關法院發出扣押入息令的規定、向拖欠贍養費的支付人徵收利息或附加費等,並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
 
  政府會透過家庭議會委聘機構進行顧問研究,探討各項與婚姻和離婚有關的事宜,包括贍養費管理局的建議,以便考慮未來路向。研究預計在二○一八年年中展開。
 
  在進行該項顧問研究的同時,政府會繼續檢討和推行適當的措施,以協助執行贍養令的工作。這些措施包括調高可獲豁免法律援助署署長第一押記的每月贍養費款額、簡化法律援助申請人在追討贍養費欠款的轉介程序,以及繼續推出宣傳和教育活動。



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