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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傳染病跨境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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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關注,隨着香港和內地的居民接觸日益頻繁,傳染病跨境傳播的風險日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確診感染四種多重耐藥性細菌(即耐萬古霉素腸球菌、超廣譜β-內酰胺酶耐藥性細菌、耐多藥鮑氏不動桿菌及耐藥性金黃葡萄球菌)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並按醫院聯網、醫院名稱及病人求診原因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第(一)項的個案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的感染途徑懷疑涉及(i)曾在內地求醫的內地居民及(ii)回港求醫的定居內地港人,並按醫院名稱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五年每年由跨境運輸工具營運人及各口岸辦公室人員向當局呈報的懷疑傳染病個案數目,並按傳染病名稱列出分類數目,以及每宗個案的詳情;及
 
(四)過去五年每年香港、澳門及廣東省有關當局按傳染病通報機制互換的資料的詳情,包括疾病名稱、個案數目、死亡人數、年齡組別及病原體;該等資料分別涉及多少宗《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所列傳染病個案,以及附表2所列傳染性病原體所引致的傳染病個案?
 
答覆:
 
主席:
 
(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一般以耐藥比率(即細菌中呈耐藥性的百分比)表示多重耐藥性細菌在公立醫院出現的情況。過去五年公立醫院的多重耐藥性細菌的耐藥比率,詳情列於附件一。醫管局沒有備存多重耐藥性細菌個案的病因的統計資料。
 
(二)醫管局沒有備存有關的統計資料。
 
(三)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中心)港口衞生處一直於各口岸,包括香港國際機場、海港及陸路等口岸,設置紅外線熱像儀對入境人士進行體溫監測,以執行健康監察措施。乘搭跨境運輸工具的旅客必須經過各口岸的體溫監測設施入境。若發現懷疑傳染病個案,中心會轉介醫療機構跟進,當中懷疑患上嚴重傳染病(例如禽流感或中東呼吸綜合症)的人士會被中心直接轉介公立醫院跟進。
 
  由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三月期間,於各口岸經港口衞生處人員發現懷疑染上嚴重傳染病而轉介至公立醫院的個案數目列於附件二,當中未有確診個案。
 
(四)香港特區政府早於二○○五年已與前國家衞生部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簽署了《關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機制的合作協定》。三方在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資訊通報、應急處置的協調聯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的技術、培訓及科研等方面加強合作和交流。另外,衞生署並於二○○六年與前廣東省衞生廳和澳門衞生局簽訂《粵港澳三地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合作協議》,在傳染病資訊通報、監測與預警等方面合作,以提高聯防聯控之能力。
 
  中心過去一直按機制與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前稱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東省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澳門衞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和合作。香港、內地(特別是廣東省)及澳門三方就傳染病監測數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重大傳染病應急方面互相通報。
   
  三方定期交換傳染病監測數據,當中香港會把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法定須呈報的50種傳染病按月統計數字通報內地和澳門,詳情列於附件三。就一些內地和澳門輸入的傳染病個案,如食物中毒、退伍軍人病、登革熱、人類感染禽流感等,中心會適時通報內地和澳門作跟進調查和實施需要的防控工作,藉此提高三方應對傳染病的防控能力。中心亦會就內地和澳門通報的有關涉及香港的個案作跟進調查。另外,三地會就一些重要的公共衞生事件和嚴重傳染病個案(包括人類感染禽流感、中東呼吸綜合症、黃熱病、鼠疫、寨卡病毒感染等)交換信息,中心並將有關資訊包括新聞稿適時通報內地和澳門,令三方能共同評估風險,達致有效控制疾病傳播。
   
  香港與內地及澳門多年來維持穩定和有效的合作機制,三方透過電話、電郵及傳真等查詢及通報各種傳染病資訊,此亦屬中心調查和監測傳染病個案的恆常工作之一。上述與內地及澳門的個案通報溝通在二○一三至二○一七每年約有180至760多次,當中大部分是涉及人類感染禽流感個案,其次是退伍軍人病和寨卡病毒感染個案。
 
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