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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提醒準買家留意管理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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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今日(五月二十九日)提醒準買家購買一手住宅物業前,先查詢管理費開支,而評估自己的負擔能力時,更必須把這項開支計算在內。

  銷售監管局發言人說:「準買家必須留意,業主購入一手住宅物業後,除要支付按揭和其他費用外,還須每月繳交管理費,並預繳相等於兩至三個月管理費的按金。準買家同時須注意,管理費開支對部分業主來說是不少的金額,而這款額更會不時調整。」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沒有要求賣方必須於售樓說明書列出每個住宅物業的管理費款額。就銷售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而言,《條例》要求賣方於「賣方資料表格」列出管理費用的款額。這是因為個別物業的管理費確切款額,一般只會在物業落成後才落實。

  由於準買家作出置業決定前,或會把管理費開支列入考慮之列,銷售監管局多次鼓勵賣方在售樓說明書以外的刊物或宣傳物品,向準買方提供管理費款額(如有)或預計款額/範圍,以供準買家參考。準買家應向賣方查詢能否提供管理費款額的資料。

  同時,發展項目外牆的裝修物料或會影響管理費水平。某類外牆裝修物料的管理及保養開支較高。銷售監管局提醒準買家從售樓說明書內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部分,查閱發展項目外牆所用的裝修物料。

  若外牆鋪設玻璃外牆及/或玻璃幕牆,準買家須留意檢查、清潔、保養及維修這類外牆時,或涉額外開支,因為進行工程時,可能會使用吊船。這些額外開支或會計入管理費,由物業業主分擔。準買家同時應向賣方查詢,保養、維修或更換這類住宅物業的冷氣機時,會否涉額外開支或其他工程。

  發言人強調:「買樓不是輕率的事。準買家評估自己的負擔能力時,必須把每項開支也計算在內,包括購入物業後要支付的開支。」
 
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