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打擊交通違例事項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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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警方於去年底在新界北及九龍東推行一項為期兩個月的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利用攝錄機協助警務人員就六種造成嚴重交通阻塞的交通罪行執法,即(i)在禁區內上落客、(ii)在禁區內裝卸貨物、(iii)未經授權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或的士站停車、(iv)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上落客時停車超過所需的時間、(v)非法進入黃色方格路口,以及(vi)作「U」字形轉向導致阻礙。此外,發展局起動九龍東辦事處現正在觀塘巧明街及海濱道部分路段實地測試路旁上落貨區監測系統(監測系統),利用安裝在路旁燈柱上的攝影機,協助監測在該兩個路段的上落客貨區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警方在先導計劃下執法的次數為何,並按月份及執法地點所屬警察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警方在先導計劃下就每項上述交通罪行提出檢控的數字為何,並按執法地點所屬警察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警方在先導計劃下以即時票控違法者及其他方式執法的次數分別為何,以及以何準則決定採用哪一種方式執法;
 
(四)警方根據甚麼準則評估先導計劃的成效,以及評估的結果為何;
 
(五)鑑於有報道指當局將會於本年上半年內把先導計劃擴展至全港,警方有否制訂詳細的推行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當局會否考慮在整個觀塘區及全港,採用監測系統監測各上落貨區的使用及違例泊車情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了有效打擊交通違例事項,香港警務處於二○一七年十二月起在新界北及九龍東推行一項為期兩個月的先導計劃,利用攝錄機協助警務人員就六項造成嚴重交通阻塞的交通罪行進行執法(「先導計劃」)。該六項交通罪行包括:(i)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ii)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iii)未經授權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的士站或公共小巴停車處停車;(iv)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上落乘客時停車超過所需的時間;(v)非法進入黃色方格路口,以及(vi)車輛作「U」字形轉向導致阻礙。
   
  就涂謹申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警方在「先導計劃」中進行了共103次行動,按警察分區及月份的行動數字載列於附表一。

(二)警方在「先導計劃」中發出共54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就每項交通罪行按警察分區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字載列於附表二。

(三)警方在「先導計劃」中,分別進行了53次「即時票控」及50次「非即時票控」模式的執法行動,並分別發出243及29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會視乎情況決定採用最適合的票控模式。警方的考慮因素包括前線人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路面交通流量、行動路段進行截車的可行性、對違例司機的阻嚇性,以及當時的人手分配。

(四)及(五)警方已完成為期兩個月的「先導計劃」,正在審視及評估計劃的成效,並正考慮會否進一步推展「先導計劃」。警方評估「先導計劃」的成效時會考慮計劃能否達到其目的,包括協助前線同事更有效率地執法、加強證供的可靠性、加強執法及定罪的成效及加強阻嚇作用等。

(六)發展局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自二○一八年開始與警方合作在觀塘展開「路旁上落貨區監測系統」測試。兩個部門亦正在研究在九龍東合適的路段進行「違例泊車監察系統」的測試,利用影像分析技術監察違例泊車活動,預計於今年內展開。

  政府的目標是應用新科技協助前線人員就交通違例事項執法,以及提升後勤支援程序的效率。若測試證實系統切實可行,政府會考慮在適當地點應用有關系統以協助警方檢控違例交通罪行。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