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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本地船隻停泊處及登岸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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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漁民反映,現時有一些小型漁船基於受牌照規定所限或容易與其他船隻碰撞等原因,以致未能在避風塘內停泊,這些漁民唯有在避風塘外圍及防波堤等地方停泊漁船。由於該等停泊位置缺乏上落船設施,漁民只能以攀扶岸邊大石、跨過其他小型漁船及使用橫水渡和浮台等頗危險的方式上落船,曾有漁民在上落船期間墮海或受傷。本人曾向海事處建議參考本地遊艇俱樂部及世界各地的相關做法,在避風塘增設供小型漁船停泊的浮橋,但海事處以該建議牽涉多個部門的工作範疇及現時沒有政策支持為由而拒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漁民採用上述頗危險方式上落停泊在避風塘外圍及防波堤的漁船是否普遍的情況,以及此情況有否嚴重危及他們和別人的人身安全;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是,當局何以未有採取措施解決該問題;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二)現時哪個政府部門負責考慮在避風塘增設上述浮橋的建議;會否成立由相關政策局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該建議及協調相關工作;
 
(三)鑑於有不少小型漁船漁民反映各區避風塘的泊位嚴重不足,當局會如何改善有關情況;
 
(四)過去三年,本地領牌船隻長度為10米以下及10至15米的數目分別為何;過去三年,全港各避風塘的上落位數目為何;有否評估全港各避風塘的登岸設施每月可供多少船次使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政府在回覆本人於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提出的質詢時表示,調查顯示屯門區內三個登岸設施仍有空間供更多船隻使用,足以應付現時及可見將來的需求,有關調查的詳情(包括所採用的準則)為何;及
 
(六)鑑於現時有部分漁船按法例不得駛進避風塘,但某些魚類批發市場及重要漁業設施卻只可經避風塘到達,當局如何協助該等漁民銷售魚穫及獲取補給?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賢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現行法例,除禁止用作碇泊用途的水域外,本地船隻的船東及船長可因應船隻的運作需要及各水域的使用情況,把船隻碇泊在香港水域內,包括避風塘及防波堤外圍安全和合適的海上位置。如有需要,船員應採用接駁船隻往來碇泊在海上的船隻以及公眾碼頭和登岸台階等設施,以安全登岸或登船。政府一直有確保香港水域內有足夠的登岸設施供船隻使用,讓船員可以順暢和安全往來碇泊的船隻。
 
(二)一般而言,私人遊艇會會以浮橋作登岸設施,而政府則主要以公眾碼頭和登岸台階作登岸設施。政府設置的公眾登岸設施為所有本地船隻而設,主要供船隻作上落乘客之用,而非作停泊用途。政府會不時檢視公眾登岸設施的使用情況,並聽取持份者的意見,以改善登岸設施的設計,方便包括漁民在内的各持份者使用。相關的政府部門包括海事處、民政事務總署、運輸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最近亦有與漁民代表聯繫,聽取他們對改善登岸設施的建議,並會研究和考慮如何進一步提升登岸設施的設計和質素。
 
(三)政府一直確保香港水域內有足夠的合適地方,供在本港水域內的本地船隻在颱風襲港期間或惡劣天氣情況下停泊,以保障船隻和船上人員安全。為監察有關泊位的使用情況,海事處在颱風襲港期間會記錄各避風塘的最高使用率。舉例來説,在二○一七年多次颱風襲港期間,除屯門避風塘外,其他漁船經常使用的避風塘,包括香港仔避風塘、筲箕灣避風塘、長洲避風塘、三家村避風塘和船灣避風塘仍有空置泊位供本地船隻(包括漁船)停泊。海事處知悉漁船經常使用的屯門避風塘在近年颱風襲港期間均錄得100%的使用率。有見及此,海事處在颱風靠近時會與屯門的本地漁民代表緊密聯絡,讓海上工作的漁民盡早獲知風暴消息及可盡快返回香港。根據海事處向本地漁業協會代表所了解,過去數年在颱風襲港期間,以屯門為根據地的漁船無一不能返回屯門避風塘停泊。海事處會繼續就颱風襲港期間的安排與本地漁業協會聯絡,以確保漁民在惡劣天氣下的安全。此外,為確保本港水域内有足夠避風塘泊位供本地船隻在颱風襲港期間使用,海事處會定期評估全港避風塘的泊位供求情況。
 
(四)過去三年,本地領牌船隻(包括漁船)長度為10米以下及10至15米的數目分別如下:
年份(截至年底) 10米以下 10至15米
二○一五 11 733 2 000
二○一六 11 972 2 027
二○一七 12 027 2 084

  過去三年,全港避風塘的上落位總數維持在52個。政府會不時審視各個登岸設施的使用情況、結構安全,以確保船員得以順暢安全使用登岸設施上落船隻;而在考慮是否需要加建或增設有關設施時,須顧及多項因素,包括評估工程的可行性、設施的使用量、所服務的範圍,及附近是否有其他同類設施可供使用等。
 
(五)問題引述於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的質詢中所提到的登岸設施,是指於屯門避風塘內近三聖邨的屯門27區一號梯台、屯門27區二號梯台及嘉道理公眾碼頭。運輸署曾安排在二○一五年就上述登岸設施進行船隻使用量調查,結果顯示該三個登岸設施仍有容量可供更多船隻使用。在調查期間該三個登岸設施的使用量表列如下:
登岸設施 船隻全日總使用量
(平均每小時船隻使用量)
平日 周日
屯門27區一號梯台 75艘船
(6艘船)
108艘船
(8艘船)
屯門27區二號梯台 38艘船
(3艘船)
26艘船
(2艘船)
嘉道理公眾碼頭 0艘船
(0艘船)
2艘船
(0艘船)
備註:調查由上午七時至下午八時期間進行。

(六)現時所有漁船,除超過該避風塘的允許總長度及舷外機開敞式漁船舢舨外,均可進入避風塘。發牌予舷外機開敞式漁船舢舨此類體積細小及裝置細馬力引擎的漁船舢舨,原意為允許和便利漁民在處於偏遠水域的海魚養殖魚排内運載漁穫、漁苗、飼料、補給等。基於安全考慮,我們並不建議此類船隻在風浪較大的開闊水域航行,或離開魚排前往較遠的目的地。漁民若需前往有關漁業設施銷售漁穫和處理補給,宜使用其他類型體積較大並較穩固的漁船。然而,若有需要,舷外機開敞式漁船舢舨仍可使用在避風塘外附近的公眾碼頭和登岸台階處理漁穫和補給。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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