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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沙特阿拉伯有關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命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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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的一項命令今日(五月十八日)刊憲,以實施香港與沙特阿拉伯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政府發言人說:「香港與沙特阿拉伯的全面性協定可確保投資者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並會使香港與沙特阿拉伯的投資者在從事兩地跨境經貿及投資活動時,能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有關香港與沙特阿拉伯的全面性協定內容摘要載於附件。

  這項命令將於五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審議。該份全面性協定須待香港及沙特阿拉伯各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

  香港於二零一七年八月與沙特阿拉伯簽訂全面性協定。
 
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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