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改善特殊教育服務的措施
******************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九/一○學年起,特殊學校為智障學生提供十二年教育。由於個別學生或會因種種原因而需要延長學習年期,教育局由二○一○/一一學年開始逐步推行改善措施,以配合學生延長學習年期。由於涉及額外的課室和設施,教育局表示會逐步推行改善措施,並會研究在部分學校進行改裝工程。此外,該局於二○一七/一八學年起,增加特殊學校的專職醫療及護理人手,以改善特殊教育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個學年,每年每類特殊學校的(i)輪候入學(包括轉校)的學童人數及平均輪候時間,以及(ii)輪候宿位的學童人數及平均輪候時間為何;
 
(二)按需進行的改裝工程的進度(包括(i)當局仍未與學校商討工程計劃、(ii)工程撥款尚待批准、(iii)工程在進行中,以及(iv)工程已完成),以表列出每類特殊學校的名單及所涉工程費用;
 
(三)鑑於由本學年起,政府向每間輕度智障兒童學校、中度智障兒童學校及視障兒童學校提供一名職業治療師及一名職業治療助理,該等職位的服務條件,以及職位與學童人數的平均比例為何;
 
(四)每類特殊學校當中,現時已聘有足夠人手出任第(三)項所述職位的學校數目、在職專職醫療人員的總數,以及專職醫療職位空缺的總數為何;
 
(五)鑑於有不少學校反映,聘請職業治療師時遇到困難,當局有否向該等學校了解箇中原因,以及會否檢討有關職位的薪酬及服務條件,以吸引該類專業人士入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除了增加特殊學校的專職醫療人手外,教育局有否向該等學校提供相關的設施及設備(例如專用的特別室或治療室、職業治療器材),以便該等人員可安排學生在校內接受治療及動作訓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一直從教育專業及學生的學習需要出發,檢視特殊教育的發展和投放資源,並在有需要及可行的情況下提出改善措施,以提升教育質素。政府投放在特殊教育的資源一直增加,由二○一三至一四財政年度超過18億元增加至二○一八至一九財政年度預算超過27億元,五年間開支增幅達五成。
 
  本屆政府就任後,政府已增加特殊學校的教師和專職醫療人員人手及資源,例如職業治療師和言語治療師,以改善特殊教育服務。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亦公布,政府將會由二○一八/一九學年起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護士和學校社工人手編制。此外,教育局積極改善特殊學校的校舍和設施,通過各種可行方法,包括進行改裝或加建工程、重置校舍或原校重建,為特殊學校的學生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
 
  就葉建源議員的提問,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現時特殊學校的學位供應整體上足夠應付需求。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在家長的同意下,轉介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入讀特殊學校。家長如按照教育局人員的建議安排子女入讀特殊學校,基本上不需要輪候。
 
  特殊學校的宿位方面,在過去三個學年(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六/一七學年),以每學年九月十五日的情況計算,輪候宿位的學生數目列於表一,有關的學生個案包括已獲宿位分配並正在辦理入宿手續的個案、按家長要求而延遲入宿的個案,以及家長拒絕接受教育局分配的宿位而選擇輪候其他宿位的個案等。
 
表一:輪候特殊學校宿位的學生數目
 
學校類別 2014/15 2015/16 2016/17
視障兒童學校 4 0 0
肢體傷殘兒童學校 34 27 26
中度智障兒童學校 117 101 113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 13 16 14
 
  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六/一七學年,特殊學校學生輪候入住特殊學校宿舍平均所需時間見表二:
 
表二:輪候特殊學校宿位的平均所需時間
 
學校類別 平均輪候時間(年)
視障兒童學校 0.1
肢體傷殘兒童學校 0.5
中度智障兒童學校 1.4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 0.2
 
  在計算平均輪候時間時,某些個案在接近學期/學年完結時可獲安排入宿,但家長要求把入宿日期延後,以便學生能適應學習和順利過渡。此種情況下所需的時間亦被計算在內。
 
  教育局一直密切檢視特殊學校宿位的供求情況,並根據實際需求,探討增加供應的可行方法。目前,除中度智障兒童學校外,各類別特殊學校的宿位供應整體上足以應付需求。就此,教育局近年已盡量利用中度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可使用的空間,在符合相關條例和規定下,提供額外宿位。再者,我們亦探討新措施以增加供應。舉例來說,在二○一七/一八學年,我們在一所嚴重智障兒童學校試行開辦兩班中度智障兒童班級暨20個宿位。此外,一些新建校項目亦在進行中。如撥款獲通過及建造工程能如期完成,在二○二○/二一學年,為中度智障學生提供的宿位數目將會增加至約400個。
 
(二)按個別學校情況及需要,教育局為特殊學校進行43項改善工程。一直以來,本局與相關學校在設計方案、工程細節及安排方面皆保持緊密聯絡和溝通,聆聽校方對工程項目的意見及詳細需要,以便校本需要可適切反映於改善工程安排上。此外,在推展工程項目過程中,工程顧問須將工程計劃的設計圖則及方案等呈交各相關部門審核及批准,以符合法例的規定。當中部分工程項目更涉及土地契約的修改等較複雜問題,所需要的處理時間會更長。截至二○一八年四月,已完成的特殊學校改善工程項目共有18項,涉及預算工程撥款總額約一億七千一百六十萬元。另有25個項目正按不同工程階段開展中,待每項改善工程內容和細節完全敲定,所需的撥款總額才能確定。
 
(三)由二○一七/一八學年起,輕度智障兒童學校、中度智障兒童學校、視障兒童學校和聽障兒童學校,如獲批核開六班或以上,可聘用一名二級職業治療師及一名職業治療助理員;而輕度及中度智障兒童學校,若其輕度智障兒童學校部和中度智障兒童學校部分別獲批核開辦六班或以上,則每部可分別聘用一名二級職業治療師及一名職業治療助理員。根據二○一七年九月的情況,二級職業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助理員的薪級表列如下:
 
職位 薪級表
二級職業治療師 $27,485 – $44,415
職業治療助理員 $18,205 – $28,865
 
(四)在二○一七/一八學年,共有34所輕度智障兒童學校、中度智障兒童學校、視障兒童學校和聽障兒童學校獲提供二級職業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助理員,合共39個職位。根據本局於二○一八年四月搜集所得的資料,這34所學校中,29所學校已招聘職業治療師及/或以凍結職業治療師職位空缺的形式換取現金津貼作招聘臨時人手或購買相關服務,餘下五所學校仍未聘請職業治療師或申請現金津貼,這五所學校共有六個職業治療師職位空缺;另有一所學校只凍結兩個職業治療師職位中的一個。換言之,現時合共有七個職業治療師職位空缺。至於職業治療助理員,26所學校已聘請全數或部分相關人員,其餘八所學校仍未聘用有關人員,合共涉及11.2個職位。
 
(五)特殊學校的職業治療師是以薪金津貼支薪而其薪級表是與公務員薪級表掛鈎的,教育局會遵循政府既定機制訂定其職系的薪酬和服務條件。教育局不時透過不同渠道與個別特殊學校和香港特殊學校議會溝通,了解特殊學校於招聘職業治療師時遇到的困難。現時市場對職業治療師的需求較大,因此,培訓人才以增加整體人手供應是治本方案。教育局已要求大學增加培訓名額,並透過「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鼓勵自資專上教育界別開辦包括護理學在內的選定課程,為有殷切人力資源需求的特定行業培育人才。在過渡期間,為紓緩招聘職業治療師的困難,特殊學校可以選擇凍結部分職業治療師的職位空缺以換取現金津貼,用作招聘臨時人手或購買相關服務。
 
(六)輕度智障兒童學校、中度智障兒童學校、視障兒童學校和聽障兒童學校所錄取的學生往往有小肌肉活動能力和手眼協調較弱等問題而需要職業治療的支援。一般而言,學校可安排職業治療師在校內直接(如個人/小組職業治療訓練)和間接(課堂教學活動)支援學生,讓有需要的學生能透過個別設計的日常學習活動來提高小肌肉運動技能和改善手眼協調等。學校可靈活運用現有的硬件設施,讓學生接受職業治療訓練。若有需要,學校亦可考慮運用「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和「綜合家具及設備津貼」的津貼額用作採購治療所用的設備。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