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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港珠澳大橋主橋工業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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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朱凱廸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廣東省及澳門三地政府共同成立的港珠澳大橋管理局(管理局)負責建造及營運港珠澳大橋(大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運輸及房屋局引述管理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大橋主橋工程中在內地水域施工的部分由展開至今,共發生了九宗共引致九人死亡的致命工業意外,政府是否知悉每宗意外的下述詳情(以表列出):
(i)事發日期及時間、
(ii)事發地點、
(iii)身故者姓名及職稱、
(iv)身故者的性別及年齡、
(v)事發經過、
(vi)事發原因的調查進度及結果,以及
(vii)僱員賠償額及發放進度;
 
(二)是否知悉,大橋主橋工程中在內地水域施工的部分由展開至今的嚴重工傷意外宗數及所引致的受傷人數,以及每宗意外的詳情;及
 
(三)鑑於珠海巿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於二○一六年十月發布的公報顯示,大橋珠海口岸工程同年八月發生了一宗導致一人死亡的坍塌溺水意外,政府是否知悉,(i)該名身故者是否不屬第(一)項提及的九名身故者之一,以及(ii)大橋的珠海口岸及澳門口岸工程由展開至今的工業意外宗數和所引致的工人死亡及嚴重工傷人數分別為何,以及每宗意外的詳情?

答覆:

主席:

  就朱凱廸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整個港珠澳大橋項目主要分為兩部分:即(一)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大橋管理局)在內地水域進行的主橋工程(即22.9公里橋樑及相連的6.7公里海底隧道工程);以及(二)由粵港澳三地政府各自負責的連接路及口岸工程。

  大橋管理局直接負責大橋主橋的建設和管理。遇有工業意外或工傷個案,承建商須適切地向大橋管理局和事發當地的相關政府部門匯報。根據大橋管理局提供的資料,自大橋主橋的建造工程展開以來,共有九宗與主橋相關的致命意外,導致九名工人死亡;有關個案的詳情見附件。除了以上九宗涉及人員死亡的事故外,大橋管理局表示並沒有收到其他工傷事故的報告。

  另外,就提問中有關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工程於二○一六年八月發生的事故,大橋管理局表示有關事故不屬於大橋主橋項目的範圍內,因此,該事故並不屬於上述的九宗意外之一。按屬地原則,粵港澳三地政府負責各自境內的連接路及口岸工程;我們並沒有珠海口岸及澳門口岸工程的工業意外資料。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