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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把街道設施改裝為構建智慧城市所需的基礎建設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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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於去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為構建訊息和網絡覆蓋全面的智慧城市,政府會在選定的市區地點進行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為香港將來發展第五代(即5G)流動通訊服務基礎建設作出配合。有資訊科技界人士指出,除燈柱外,不少現有的街道設施(例如電話亭及巴士站)可改裝為構建智慧城市所需的基礎建設設施(智慧基建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哪些類別的現有街道設施適合改裝為智慧基建設施;如有,每類該等街道設施的數目,以及當中由政府和私人擁有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鑑於據悉有不少先進城市現正逐步把現有電話亭改裝成提供免費Wi-Fi、電話通訊、USB連接埠充電和城市資訊等服務的智能電子資訊站,以及在街道設施安裝探測器收集各類實時城市數據,以加強交通和城市管理,政府有否計劃參考該等做法,把本港的街道設施改裝為智慧基建設施;如沒有計劃,原因為何;如有計劃,政府會否(i)‍指定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或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負責有關工作,以加強各政府部門的協調及縮短有關的審批時間,以及(ii)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推展涉及私人擁有街道設施的改裝工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對於把現有街道設施改裝為智慧基建設施的建議,政府會否(i)進行公眾諮詢,以及(ii)推行試驗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經諮詢相關部門後,我們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綜合回覆如下:
 
  我們在二○一八年三月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匯報二○一七年度《施政報告》提出的三項智慧城市主要基礎建設項目建議,包括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除試驗計劃外,我們現時沒有將現有街道設施改建為智慧燈柱的時間表。在試驗計劃首階段投入服務一年後,我們會開始檢討推行經驗和計劃成效。試驗計劃的400支智慧燈柱會取代原有路燈,不涉及私人土地或物業。

  就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與路政署已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推展計劃及統籌協調相關部門的工作。預期燈柱的設計會預留空間,讓有興趣參與的流動網絡營辦商安裝小型基站及Wi-Fi熱點。我們會就個別範圍的智慧燈柱安裝工程,諮詢相關的區議會及地區人士。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