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九龍城汽車維修場技工非法棄置廢偈油罪成判罰
*********************
  九龍城衙前圍道進昇汽車維修公司技工非法棄置屬化學廢物的廢偈油,今日(四月十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11,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九月的巡查行動,在九龍城衙前圍道53A號進昇汽車維修公司門外,發現汽車維修車房門外有技工將剛更換屬化學廢物的廢偈油違規棄置於附近行人路垃圾筒旁,未有依法將其妥善標識、存放及聘用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收集廢偈油。經蒐證後,環保署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向該涉案技工提出檢控。

  發言人解釋,車輛維修工場所產生的廢偈油和廢偈油隔等均屬化學廢物,含多種有毒化學物質,若不妥善處理,廢偈油會滲漏到附近水道或泥土,污染環境及危害公眾健康。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車房營運者及車輛維修業人士,須按化學廢物處置規例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妥善包裝、標識及存放化學廢物,並聘用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將廢物運往持牌的化學廢物處置設施處理。車主如需更換偈油,應光顧已向環保署登記的汽車維修車房或公司。任何人士從事非法收集、存放、處置化學廢物的活動或在公眾地方非法棄置廢物,會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詳細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