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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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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榮鏗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已採納智能香港身份證的新式樣,並將於二○一八年第四季展開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換證計劃)。《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第7B(3)條訂明,任何持有身份證的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有在保安局局長所指明的期限內申請新身份證,即屬犯罪,可處第二級罰款(即5,000元)。此外,《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7段訂明,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該香港永久性居民未滿21歲的子女,在若干情況下(例如在他/她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可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在換證計劃期間審視新身份證申請人是否已喪失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若會,審視工作的詳情為何,以及會否告知市民該等詳情;若不會告知市民,原因為何;

(二)在上一次於二○○三年至二○○七年進行的換證計劃期間,當局就未有在指明期限內申請換領身份證的人士提出檢控的宗數,以及因此被定罪的人數分別為何;及

(三)政府有否計劃就未有在保安局局長指明的期限內申請換領身份證的法律後果,加強公眾教育;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現正開發「新一代智能身份證系統」,目的是解決現行身份證系統軟、硬件過時的問題,以及推出新智能身份證,以免大量受損或發生故障的身份證在短時間內同時出現。一次性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全民換證計劃)將於二○一八年年底展開,屆時會分階段邀請所有智能身份證持有人有秩序地更換其現有香港身份證。視乎實際的換證進度,預計本次換證計劃將會進行至二○二二年。

  我們就郭榮鏗議員的各項提問回覆如下。

(一)一個人可否獲得永久性居民身分是一個根據法律決定的事實問題。與上一次全民換證計劃一樣,除了屬於《入境條例》附表1第7段所載的狀況變更外,持有現時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將會在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時,繼續獲發新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換證計劃中,入境處會提醒申請人上述條文。申請人會獲告知,如其永久性居民身分有任何改變則需通知入境處。就沒有申報狀況變更的申請人而言,其永久性居民身分將不會備受質疑,而他們的新身份證申請也將按照一般程序處理。

(二)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有11人因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上次換證計劃的指定限期內申領新身份證而遭檢控和定罪。

(三)入境處會在換證計劃開始前和進行期間,展開全面宣傳計劃,透過不同渠道(例如電視台、電台、報紙、網上平台、公共交通工具、廣告牌、巡迴展覽、海報和小冊子等)向市民宣傳和解釋有關換證計劃的詳情,包括換證次序和地點,以及他們的責任。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