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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更新網站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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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發出︰

  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今日(三月二十六日)更新網站版面(www.pcab.hk),加入新增功能,以加深市民對其運作的了解。

  更新的網站版面載列新資訊,包括常見問題及答案,以淺白的文字解釋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的程序及規則,如以例子解說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條例》)提交上訴通知書的期限是如何計算。

  更新的網站版面亦方便視障人士瀏覽,他們可使用合適的屏幕閱讀軟件或類近的語音電腦程式在電腦或流動裝置上快速瀏覽網頁內容。

  就截算前骨灰龕(指於緊接截算時間(即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前正在營辦、內有已安放骨灰的龕位的骨灰安置所),其指明文書(即牌照、豁免書和暫免法律責任書)的申請應在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至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向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提交。上訴委員會根據《條例》成立,如申請人或指明文書持有人就發牌委員會或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作出《條例》第84(1)條所述的決定感到受屈並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將進行聆訊及作出裁決。發牌委員會根據《條例》第14(6)條拒絕逾期提出的申請的決定,並非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的其中一項決定。

  任何人如欲就第84(1)條所述的任何決定提出上訴,須在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向其發出當日後的21日內,向上訴委員會以書面提交符合指明格式的上訴通知書。
 
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