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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長者醫療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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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長者醫療券計劃旨在通過提供財政誘因,讓長者選擇最切合他們需要的私營醫療服務,包括預防性護理服務,藉以輔助現有的公營醫療服務。現時,每名合資格長者每年獲發總值2,000元的長者醫療券(醫療券),而累計總值上限為4,000元。據報,衞生署於過去三年每年接獲關於醫療券的投訴按年大幅上升,當中有不少涉及醫療券被濫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衞生署(i)接獲多少宗關於醫療券的投訴,以及(ii)就多少宗該等投訴展開調查(並按投訴性質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研究採取具體的措施,進一步防止醫療券被濫用,以及會否加強監管醫療券計劃的服務提供者;及

(三)會否重新考慮提高醫療券累計總值的上限,以免服務提供者利用長者對超出上限的醫療券反正會被作廢的心態,成功游說他們胡亂使用醫療券?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九年推出長者醫療券計劃,資助70歲或以上的本地居民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自二○一七年七月一日起,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受惠長者人數增加至約120萬人。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底,超過95萬名長者曾經使用醫療券。為確保公帑得以妥善運用,衞生署已制定了檢查及審核措施和程序,並會就接獲的投訴進行調查。衞生署會不時檢討及加強監察機制,以防止醫療券被濫用。

  就各部分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衞生署在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分別接獲了24宗、42宗及72宗有關長者醫療券計劃的投訴個案,當中涉及計劃的適用範圍、運作程序、行政及支援服務、懷疑詐騙、不當申報醫療券以及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收費問題。部分投訴個案內容涉及的性質多於一項。就每宗投訴,衞生署醫療券組均會向事主/投訴人作進一步了解,及就事件作出適當的跟進。

(二)及(三)現時,未使用醫療券的保留年期不限,但醫療券戶口內累積的醫療券金額不得超過累積上限4,000元。於二○一八/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建議在二○一八年起把醫療券的累積上限由4,000元提高至5,000元,以提供更大使用彈性;及於二○一八年向每位合資格長者提供屬一次性質的額外1,000元醫療券金額。上述建議會於撥款條例草案通過後落實推行。

  為保障長者的利益,長者醫療券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內清楚訂明,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須確保向長者收取的醫療券金額不超過該次所提供醫療服務的收費。服務提供者也不可就開設醫療券戶口或使用醫療券,向長者收取費用。衞生署會定期向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發放有關使用醫療券的守則,提醒他們有關醫療券申報的正確做法,包括不應以長者是否使用醫療券而作出不一致的收費、要盡量提高其服務收費的透明度、在提供服務前因應要求向病人清楚透露所需的費用,以及容許病人經醫護人員解釋後,就可能不同收費的醫療方案作選擇。此外,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必須遵守他們的專業守則,履行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責任。

  為確保適當地發還醫療券申報款項予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以及公帑得以妥善運用,衞生署制定了檢查及審核措施和程序,包括對服務提供者作出例行查核、監察並偵測醫療券的異常交易,以便及時跟進和作出所需的調查,以及就接獲的投訴進行調查。一般而言,如發現有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不遵守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其相關的醫療券申報將不獲政府發還款項;如政府已支付有關款項,亦會向有關服務提供者追討相關款項。衞生署亦會按情況向相關的服務提供者發出勸諭信/警告信。此外,如懷疑有關服務提供者涉及詐騙,衞生署會將有關個案轉介警方及/或相關執法機構跟進,衞生署亦可能取消有關服務提供者參與計劃的資格。若懷疑有服務提供者涉及專業行為失當,衞生署會轉介有關個案至相關的專業管理委員會跟進。

  除上述的監察機制,衞生署亦就計劃加強了公眾教育,例如自二○一七年七月起,透過於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安老院舍及長者健康中心提供予長者及護老者的講座,以及以長者及相關人士為目標的刊物,提示長者使用醫療券的注意事項,包括在同意使用醫療券前,向服務提供者詢問收費情況,並在簽署使用醫療券同意書前核對同意書上的資料。此外,衞生署製作了新的政府宣傳短片及聲帶,並已於本年三月一日起在電視台及電台播放,再次提醒長者上述使用醫療券的注意事項。為提高透明度,衞生署現正整理及準備上載一些有關醫療券申報交易的統計數字至長者醫療券計劃網頁供市民參考。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