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教育局局長談中學文憑試免考試費及《國歌法》
*********************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三月十七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談話的全文:

教育局局長:或者我先說幾句。剛才在節目裏有主持人問到我關於中學文憑考試減免考試費的安排,或者我在這裏先說幾句。財政司司長在他的《財政預算案》裏面提出在二○一九年考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可以減免考試費。這是財政司司長的關愛共享措施之一,目的是希望可以幫助到接下來一屆考生減輕一些財政上的壓力,這是值得大家去肯定。但自從這個措施公布之後,在社會上我們聽到很多聲音,有一部分人因為無需付考試費而提出或者可能會嘗試應考(文憑試),亦有人提出專程去所謂「惡搞」。我們從很多家長、學生,或者透過學校都聽到有些考生非常擔心,有些家長亦非常擔心,這亦是可以理解的。作為一個這麽重要的考試,當一個個學生花了這麽長時間去讀書時,都希望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去把自己的能力充分發揮。所以我們再與考評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商量過一些行政上的措施,並考慮了所有因素後,我們現在決定把範圍定為是在二○一九年透過學校報考的考生,當中包括了日校和夜校。我們希望大前提是可以提供一個穩定的考試環境,讓接下來一屆的考生,包括學校的考生及自修生,因為我們相信自修生都希望有一個穩定的考試環境完成考試。在未來數天,我們會再公布情況,而考評局亦會公布實際上安排的細節。

記者:這樣會否違反原意?(措施的)原意是想幫助考生,應該是所有考生。自修生都是考生一部分,這是否違反原意,其實是否不能幫助真正有需要的考生?

教育局局長:我相信大家必須要明白,在財政司司長公布這個措施之前,考試費是大家預算一定要繳付的。財政司司長正如我剛才所說,是在一個關愛共享的理念之下,有見於財政盈餘,亦希望可以幫助到學生,這個是一個良好意願。但當我們看見社會上的反應時,我認為在正常情況下是很難預料到有人會不理會學生的需要或他們面對考試的壓力而提出這些可能性。我們亦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即有一部分人屆時可能真的會「貪得意」去做。在平衡各樣因素之下,亦經過深思熟慮之下,我們決定把資助或減免的範圍定為學校的考生。這個是一個有點不得已的做法,因為對考試來說,能夠令到學生可以安心考試其實是首要而且非常重要,亦是我們關愛學生必須要做到的一件事。
 
記者:《國歌法》如在國際學校實施的話,會如何做?學校是否一定要跟這條法例教國歌?你剛才說本地學生有需要學國歌,會否將學校內的學生區分國際學生與本地學生?是跟學生國籍分、跟血統分或是怎樣分?

教育局局長:或者我再講得仔細一些,我覺得在原則之下,所有在香港的中國學生或者是香港人、香港學生都應該要學識國歌,亦都要知道國歌的背景及所表達的內容,亦要學識如何尊重國歌,無論他在哪些學校讀書,所以我們希望可以做到這樣。但是《國歌法》的實際條文是需要大家再等一會,等實際條文出來,大家才可看得見。但是在這段時間,無論《國歌法》的立法進度是如何,我們也會開始找一些國際學校去討論,究竟可否在其中或如何在課程中將這部分的內容去體現出來,這方面我們是需要去討論,暫時是沒有一個既定方案或者是要求國際學校要如何去做。

記者: 是否在香港讀書的一些外國學生或者已住了一段時間的時候,都要學一學(國歌)呢?

教育局局長:我覺得我剛才所表達的意思是,就算是外國人,如果在香港這地方,亦是中國的地方,他們認識中國國歌,知道中國國歌是甚麼和學懂譬如《國歌法》之下的要求是甚麼,這些對他們在香港生活也是重要的,我覺得這對他們在知識上也是一件好事。但這方面我們當然仍需要與國際學校去討論,或者如果有需要的話,可能要與不同的群體去討論,因為這方面對他們來說也是一件有影響的事。

記者:關於DSE(中學文憑)考試費方面,會否擔心一些自修生,尤其可能上一年考得不好,今年想捲土重來的學生會覺得今次這個轉變不公平?

教育局局長:我想指出一點,香港考中學文憑試的考試費向來都是由考評局以一個自負盈虧的方法去定一個考試費,是由學生以用者自付的精神去繳付的。今次是財政司司長的一項措施,希望可幫到接下來一屆的考生,亦正如我剛才所講,是在正常情況下我們預計不到有人會利用這個原本用以幫學生的措施去做一些可能不利學生的行動,在考慮過之後,我們唯有將它定為我們現在的建議,我希望自修生都明白。我亦相信相比之下,自修生都寧願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去考試,好過他們多費一年時間付出的努力受到一些不穩定的因素而影響他們的表現或成績。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4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