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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度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現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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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現邀請本地具水準的表演藝術工作者及藝團,提交二○一九年度社區文化大使計劃建議,通過與入選表演藝術工作者及藝團合作,於該年度在全港各社區推行藝術外展活動,向普羅大眾或特定社群推廣表演藝術,務求將藝術帶進社區。
 
  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非牟利演藝團體或藝術工作者的自由組合,並於最近三年內,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藝術形式方面具備實際及高水準的公開演出經驗。每位申請者可就下列其中一類活動提交一份建議書:
(一)為以下特定的主題構思及設計合適的藝術計劃:
(i)推動青年參與演藝計劃;或
(ii)以「逆境自強」為主題的演藝計劃;或
(二) 以普羅大眾為目標的普及觀眾拓展/藝術教育活動計劃。
 
  擬議的活動須涵蓋一種或以上的演藝形式如:戲曲 / 曲藝、舞蹈、音樂、劇藝(包括話劇、默劇、魔術及木偶等)及跨媒體藝術;計劃形式可包括具創意的表演藝術活動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範、講座和展覽等。
 
  申請表格可於觀眾拓展辦事處網頁下載,或透過郵遞及傳真索取;亦可於康文署各表演場地的詢問處索取,截止日期為四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
 
  此外,署方將於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下午三時於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四樓AC1舉行申請簡介會,有興趣的藝術家/藝團可電郵至amab2@lcsd.gov.hk或致電二五九一 一六一八留座。
 
  查詢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的詳情請電:二五九一 一六二八,或參閱網頁www.lcsd.gov.hk/CE/CulturalService/ab/tc/ccas2019guide.php
 
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