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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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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三月九日刊憲。條例草案旨在落實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建議的收入寬減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由二零一八/一九課稅年度起,在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作出以下調整:

(一)把稅階由4個增加至5個,邊際稅率分別訂為2%/6%/10%/14%/17%,以及把稅階由45,000元擴闊至50,000元。這措施會惠及134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40億9,000萬元;

(二)增加子女免稅額,以及該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享有的額外免稅額,每名合資格子女的免稅額由100,000元增至120,000元。這措施會惠及335 000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13億1,000萬元;

(三)增加合資格供養父母或祖父母基本及額外免稅額,分別由每名46,000元增至50,000元(年滿60歲或傷殘)及由23,000元增至25,000元(年滿55歲但未滿60歲);

(四)提升合資格父母或祖父母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由每名92,000元增加至100,000元;

  上述(三)及(四)項的措施會惠及607 000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5億8,000萬元;以及

(五)為合資格的納稅人增設傷殘人士免稅額,金額為75,000元。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約4億5,000萬元。

  按上述各項調整及所估計的受惠人數,合共會令政府每年稅收減少64億3,000萬元。

  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亦建議一次性寬減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75%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每宗個案以30,000元為上限。有關扣減會在納稅人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一次性寬減稅款的建議,將惠及188萬名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以及142 000個須繳稅的法團及非法團業務。政府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的收入會減少255億元。

  條例草案將於三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2018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