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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路邊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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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榮鏗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自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推行新措施,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在路上偵測排放過量廢氣的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當環保署人員發現某車輛的廢氣排放超標,便會向有關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在12個工作天內把車輛修妥,並送往車輛廢氣測試中心接受底盤式功率機廢氣測試。然而,有環保團體指出,政府近年推行的上述及其他改善空氣質素措施的成效並不顯著,以致路邊空氣污染問題仍然嚴重。據報,一般及路邊空氣質素監測站去年分別有44日及55日錄得空氣質素健康指數屬第7級或以上(即健康風險為高、甚高或嚴重),較二○一六年的26日及31日分別高出近68%及77%。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環保署於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進行了一個短期空氣質素監測研究,在全港172個高人車流量,或空氣擴散條件不佳的位置放置擴散管量度二氧化氮的水平,該等位置的詳細地址,以及在各個位置分別量度到的二氧化氮水平為何;如未能提供該等資料,原因為何;及
 
(二)自二○一四年以來,每年(i)全港登記車輛數目、環保署透過路邊遙測設備監察的車輛的(ii)數目及(iii)架次分別為何,以及(iv)被偵測到廢氣排放超標的車輛數目,並按車輛種類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減少本地空氣污染物排放,以改善空氣質素,保障市民健康。近年,特區政府針對本地空氣污染源推出強化措施改善空氣質素,主要包括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為數約82 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合資格的歐盟二期及三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路邊遙測設備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的廢氣排放、持續收緊發電廠的排放上限、分階段收緊新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以鼓勵運輸業界及非牟利機構試用綠色創新的運輸技術、引入新規例以規定新入口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須符合法定排放標準、鼓勵市民多步行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對購買電動車人士提供首次登記稅寬免額及較低牌照費用、規定本地供應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不得超逾0.05%及規定遠洋船舶泊岸後須轉用含硫量不逾0.5%的船用燃料等。
 
  在過去五年(二○一三至二○一七年),本港一般空氣中和路邊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水平已有所下降,減幅達26%至38%,反映近年推行的管制措施正發揮成效。特區政府會繼續推行針對各種污染源的減排措施,包括剛於本年一月一日起擴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管制範圍、引入法例規定在香港水域內的船隻必須使用低硫燃料等。此外,我們亦會繼續積極與廣東省政府緊密合作,致力減少區域污染物排放,以持續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合作範圍包括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進行珠三角區域大氣微細懸浮粒子研究,為規劃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素的策略提供確切的科學基礎;以及由二○一八年起於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中分階段實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監測,蒐集更多有關區內臭氧形成及移動的數據,以協助制定減低區內臭氧濃度水平的政策及措施等。
 
  空氣質素受空氣污染物排放及氣象所影響。空氣污染物排放與經濟活動和管制措施有直接關係,是影響空氣質素長期趨勢的基本因素。氣象條件的波動則會令短期空氣質素出現變化;故即使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不變,年與年之間的空氣質素亦會因氣象變化而出現差異。因此,要評估整體空氣質素的轉變及管制措施的成效,我們必須觀察空氣質素的長期趨勢,而不應單着眼於其短期變化。空氣質素健康指數(AQHI)主要反映短期空氣質素的變化,因此較受短期氣象因素(如日照、風速、降雨量等)影響。二○一七年本港出現有利區域性光化煙霧產生的氣象條件或不利污染物擴散的日子較二○一六年為多(如天晴及無風或受熱帶氣旋的外圍下沉氣流影響),導致二○一七年AQHI達「7」或以上的日數也較多。
 
  就郭榮鏗議員的兩個具體提問,現回答如下:
 
(一)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二○一三至二○一五年進行了短期空氣質素監測研究,在全港172個高人車流量,或空氣擴散條件不佳的路邊空氣監測點放置擴散管(註一),量度不同地區的路邊二氧化氮水平,量度周期為21天。研究目的是透過使用簡便的監測設備,檢視各區繁忙道路的路邊二氧化氮水平,以確認現有的路邊空氣監測站能否反映香港路邊高空氣污染地方的情況。研究結果顯示,放置於現有三個路邊監測站附近的擴散管所錄得的二氧化氮平均濃度,整體上高於不同種類路邊空氣監測點錄得的二氧化氮平均濃度,顯示現有的路邊監測站收集的數據能反映香港路邊高空氣污染地方的情況(註二)(詳情見附件一表一)。是項研究中各監測點的詳細位置及錄得的二氧化氮水平載於附件一表二。
 
(二)維修保養不善的汽油和石油氣車可排放高達其正常水平十倍的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加劇路邊空氣污染。為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保障公眾健康,環保署自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偵測排放超標的汽油和石油氣車輛,以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對被路邊流動遙測設備測出排放過量廢氣的車輛,本署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77B條向有關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他們在12個工作天內把其車輛廢氣問題修妥,並將它們送交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通過底盤式功率機廢氣測試,以確認過量排放廢氣問題已經修妥。如車主未有把有關車輛送到測試中心,或其未能通過廢氣測試,運輸署可以吊銷有關車輛的牌照。由二○一四年至二○一七年,環保署的路邊遙測儀器共監察汽油和石油氣車約200萬輛架次,並發出約10 600張廢氣測試通知書。各類登記車輛數字及路邊遙測監察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二。我們正計劃於本年內將現時三個遙測監察點增至五個。
 
註一:擴散管是一種量度空氣污染物濃度的簡便監測設備,其數據精準度一般不及空氣監測站所採用的儀器,但可粗略反映空氣污染物水平,一般用於研究個別小區內不同位置的空氣污染物水平的大致空間分布。
 
註二:由於監測的周期僅為21天,加上擴散管數據的精準度一般不及空氣監測站所採用的儀器和較易受到附近環境因素影響,監測得出的結果只用作一般參考。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