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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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九日)宣布再度委任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一名實任成員、一名備選團委員及法律顧問,並委任兩名現任備選團委員為實任成員及六名新的備選團委員,任期三年。

  所有任命由二○一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詳情如下:
 
獲再委任的實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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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宏醫生
 
獲再委任的備選團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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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宗祥醫生
 
獲再委任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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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蓋茨法律事務所
 
獲委任的實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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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峰
王穎珊醫生
 
獲委任的備選團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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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榮澤
李澤荷醫生
李琬微醫生
梅偉強
譚鉅富醫生
黃添偉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3條成立,旨在審批向委員會申請書面批准進行受規限器官切除及/或受規限器官移植、接收有關器官移植手術的訂明資料及夾附於進口器官的證明書及執行條例規定或准許委員會執行的任何其他職能。

  條例第3A條訂明,委員會共有九名實任成員及十四名備選團委員,他們分別來自醫療、社會工作、法律及非醫療界別。

  由二○一八年二月十五日起,委員會名單如下:
   
實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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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肖齡  (主席)
黃幸怡  (副主席)
陳曉峰
許清安
郭天福醫生
李建賢博士
潘德鄰醫生
蔡惠宏醫生
王穎珊醫生
 
備選團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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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麗醫生
陳榮濂
錢榮澤
周倩明醫生
高潔梅
李澤荷醫生
李琬微醫生
勞思傑醫生
梅偉強
沈孝欣醫生
譚鉅富醫生
黃添偉
黃慧儀
邱宗祥醫生



2018年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