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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推廣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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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為遏止私家車數目增長,政府自本財政年度起把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優惠,由以往的全數豁免下調為設有97,500元的上限。據悉,與前一年度同期比較,本財政年度開始至今的新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下跌超過九成,但新登記燃油私家車數目卻上升。此外,電動車公共充電設施嚴重不足,令不少人士放棄購買電動車。關於令電動車更趨普及的政策及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全球多個國家或地區(例如法國、英國、台灣、德國、印度、挪威及荷蘭)已就全面禁售燃油汽車訂立時間表,政府會否為此制訂時間表,以期達致汽車零排放及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在下個財政年度起,提升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豁免上限,以鼓勵私家車車主轉用電動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正計劃把路旁停車收費錶升級及安裝多功能智慧燈柱,政府會否考慮在該等公共設施加入為電動車充電的設施,以及物色更多公共地方設置充電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車輛排放的主要空氣污染物(即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約百分之95源自商用車輛。故此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商用車輛一直是政府推行車輛減排措施的重點對象。相關減排措施包括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加強管制石油氣及汽油車輛的排放、為較舊型專營巴士加裝減排裝置等。自推出有關措施後,過去五年路邊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已下降約三成。

  電動車沒有尾氣排放,故以電動車取代傳統燃油車輛,特別是商用車輛,有助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在推廣使用電動商用車方面,政府自一九九四年至今全數豁免電動商用車輛的首次登記稅、於二○一一年設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以鼓勵相關運輸業界試驗包括電動商用車輛等綠色創新運輸技術,以及自二○一二年起全數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試驗電動巴士等。

  至於電動私家車方面,政府一貫的交通政策是「以公共交通為本,鐵路為骨幹」,鼓勵市民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如有需要購買私家車,則鼓勵選擇較環保的車輛,例如電動車。由於電動私家車的技術近年有顯著進步,電動私家車的駕駛性能已較能滿足一般駕駛人士的需要,而製造商亦正致力生產較大眾化的電動私家車型號,其價格與傳統燃油私家車的價格差距亦正在收窄。基於這些最新發展及政府一貫以公共交通為本的交通政策,政府去年改變以往全數豁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安排,決定由二○一七年四月一日至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將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寬減額設定上限為$97,500。除了上述首次登記稅的寬免外,現時電動私家車每年的車輛牌照費遠低於傳統私家車,它們使用電力的費用亦比傳統私家車的燃料費用便宜。

  至於議員的三個具體提問,回答如下:

(一)為減緩車輛排放尾氣以至減緩氣候變化,發展潔淨能源車輛是大趨勢,有些地方已經為全面禁售純汽油及純柴油私家車制訂時間表或目標。我們亦正收集相關資料,包括這些地方的具體計劃和措施,以及各車輛製造商生產潔淨能源車輛的進程,以分析切合在本港使用的潔淨能源車輛的未來供應情況和使用條件,以供考慮能否在港訂立禁售純汽油及純柴油私家車的時間表或目標。

(二)現行的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會在今年三月底完結。政府相關部門正在檢討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並會稍後公布結果。

(三)運輸署在路旁設立停車位是為應付短期泊車需要,而這些停車位一般會豎立收費錶,目的是增加停車位流轉,令更多駕駛者能夠使用路旁停車位作短期停泊。

  路旁停車位提供充電設施可能會誘使電動車駕駛者長期佔用停車位作充電之用,影響其他駕駛者的泊車需要,亦有可能導致電動車在設置充電設施的路旁停車位附近輪候充電,引致交通擠塞,因此政府需要仔細考慮選擇停車位作此用途。環保署會研究可否在適合的路旁停車位作電動車充電試點,並與相關部門商討具體構思。

  環保署現時在四個由營辦商管理的政府露天停車場(分別位於機電工程署總部大樓、香港濕地公園、蕙荃體育館及石硤尾公園)進行試驗計劃,設置了11個可供中速充電的戶外充電器,以便測試其可靠性。我們會在二○一八年,即今年檢討試驗結果,以考慮是否可在其他政府場地設置更多戶外充電器。

  政府計劃在二○一九年開始推行「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在選定的市區地點收集各類實時城市數據,加強城市和交通管理,並提供數據網絡及數碼設施。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和路政署已聯同相關部門組成跨部門專責小組,共同研究適用於智慧燈柱的設施及應用。

  總的來說,針對電動車輛使用情況快速改變,政府現正檢討各項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和措施,包括探討如何鼓勵配合電動車輛的使用來設置充電設施。

  多謝主席。
 
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