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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駕駛學院排放未經妥善處理污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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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駕駛學院位於小瀝源的沙田安全駕駛中心被發現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城門河,今日(二月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法人員在去年七月到沙田安全駕駛中心作例行巡查時,發現該駕駛中心排放的污水渾濁,懷疑污水未經妥善處理便排放入城門河,造成水質污染。環保署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證實其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及生物需氧量濃度均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上限。環保署經蒐證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牌照持有人。

  環保署一直致力保護城門河的水質,不時進行巡查和監測水質,以便盡早發現污染源,阻截污水流入城門河。發言人提醒所有牌照持有人包括處所佔用人或物業管理公司,必須確保其污水處理設施運作正常,並嚴格遵守牌照訂明的排放標準,以保護水體環境。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規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8年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