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監護兒童及青少年表現優秀獲嘉許(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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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葉文娟今日(二月三日)出席由社署與東華三院合辦的壯志驕陽嘉許禮2018,與一百七十多名受社署署長監護或接受東華三院住宿服務的兒童和青少年歡聚,向他們表達關懷,並嘉許他們過去一年在學術、操行、體藝及服務方面的進步或優秀表現。

  葉文娟在嘉許禮上致辭時讚揚獲嘉許的兒童及青少年以積極樂觀的態度,勇敢面對生活的挑戰和困難,又向一直關顧及支持這些兒童及青少年的親友、照顧者、義工及社工表達謝意。

  她並感謝東華三院連續多年與社署合辦及贊助活動,為這班兒童及青少年送上鼓勵和祝福。

  葉文娟表示,今日的嘉許禮同時是社署六十周年誌慶的頭炮活動,別具意義。她說香港的福利服務在過去六十年已發展成為多元化的專業服務,社署特以「同行六十載 共融顯關愛」為誌慶主題,期望社會各界繼續與政府合力共建關愛共融的社會。她又說社署會秉持「以人為本」的信念,竭誠為市民提供適切的服務。

  在嘉許禮上,共有四十四名兒童及青少年獲頒發「最佳成就獎」或「最佳進步獎」。

  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青少年都是因為種種原因,例如父母雙亡、失蹤、入獄、長期留院、欠缺照顧的能力或被評估不適宜照顧子女等,不能或不適宜與家人同住,由社署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擔任其法定監護人。社署的個案社工會依據個別兒童及青少年的家庭狀況和需要,為他們制定適切的長遠福利計劃,包括安排領養、與家人團聚或長大後過獨立生活等。

  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底,共有六百四十八名兒童及青少年受社署署長監護。其中,百分之四十三住在寄養家庭或兒童之家,另外百分之三十三接受院舍服務,餘下則接受其他安排,包括獨立生活、與親生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友同住。

  今日一同擔任嘉許禮主禮嘉賓的還有東華三院主席李鋈麟博士。



2018年2月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