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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根據《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動議決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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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第40條動議決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決議。

  這項決議的目的是上調《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簡稱《肺塵病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根據《肺塵病條例》,肺塵埃沉着病(簡稱肺塵病)及/或間皮瘤病患者如因上述疾病接受醫治,可索還實際已支付的醫療費,但不可超過該條例訂明的最高每天限額。按既定機制,《肺塵病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最高限額是與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掛鈎。目前,住院或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皆定為200元,而同日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則定為280元。

  新的公營醫療服務收費在二○一七年六月十八日起實施。根據公營醫療服務新收費的實施,我們建議按既定機制,將《肺塵病條例》下住院或門診治療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由200元相應上調至300元,而同一天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則由280元相應上調至370元。

  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已通過上述的建議方案,而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亦原則上支持政府盡快上調《肺塵病條例》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的建議。我們建議經修訂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由二○一八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我希望議員支持並通過這項決議,讓肺塵病及/或間皮瘤病患者可盡早獲得更高的醫療費保障。

  多謝(代)主席。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