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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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答覆︰

問題:

  根據最新的公共交通服務投訴季度數字,約一半投訴是針對的士服務的,反映的士服務質素有待改善。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在去年十一月發表報告,建議政府引進一個包括的士和網上預約(網約)車服務的平行體制,藉加強市場競爭提升點對點交通服務的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會否參考消委會所提建議,並以現行向私家車發出出租汽車許可證的制度為藍本,分階段並以試點方式引入規管網約車輛、司機及平台的制度,以期加強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市場競爭、提升其服務質素,以及讓現職司機過渡到新經濟模式;如會,實施時間表及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去年六月發表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顧問研究報告》的建議之一是推廣共用及共享車輛,但政府決定不把此建議納入於去年底公布以該報告為基礎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作出該決定的過程,以及相關的考慮因素和理據為何;及

(三)鑑於行政長官在她於去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因應科技發展催生了共享經濟等新經濟模式,政府會檢視現行法例及法規,「拆牆鬆綁」以扶助新經濟發展,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和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會否以扶助新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共同探討引入規管網約車服務的制度,並就有關建議諮詢公眾和持份者;如會,工作計劃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人煙稠密,道路空間有限,政府一直施行以公共交通為主、鐵路為骨幹的政策,各公共交通服務按其角色及定位發揮應有的作用,現時每日超過1200萬人次使用公共交通服務,佔每日出行人次接近九成,比例為全球之冠。香港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所擔當的角色與使用公共交通服務出行比例較低的城市截然不同。就莫乃光議員的提問,我現在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知悉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發表關於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競爭研究報告,當中建議政府推出專營的士後若未達預期效果,應積極考慮立法規管「網約」車的方案。在任何載客取酬行為在香港均須依法規管的前提下,我們同意應積極回應社會近年對質素較佳而具備「網約」特色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並願意為此付出較高收費的新需求。因此,政府過去兩年多進行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下,全面檢討了包括的士及出租汽車在內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並建議推行專營的士以回應新訴求。

  建議中的專營的士屬公共交通服務,以專營權營運,其數目、服務、收費、司機質素等方面均受政府規管。若營辦商未能達到若干服務水平及標準,政府可通過專營權條款對營辦商加以處罰,甚或可以提早收回專營權。專營的士數目上限會透過法例清晰訂明。專營的士會以車隊模式營運,有助解決目前普通的士車主擁有權分散、難以集中管理司機服務質素的問題。

  專營的士與消委會建議推出的「網約」車有不少類同的特色。例如,專營的士須提供「網約」服務;專營權會設時限;專營的士設有車齡上限,須配備全球定位系統裝置並儲存營運資料供政府查閱;營辦商須提供司機培訓,以及投訴及意見提供平台等。相對於消委會的建議,專營的士的收費將較為透明清晰。政府正籌備相關立法工作,積極爭取於二○一八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與此同時,的士仍會是本港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的主體。政府繼續致力提升其服務質素及經營環境。為進一步加強與的士業界及相關持份者的合作,運輸署已於本月完成改組並成立全新的「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委員會)。委員會由運輸署署長擔任主席,非官方成員來自不同界別。這個多方平台將討論各項在現行的士牌照制度下推動改革的策略及措施。善用科技優化服務方面,政府注意到現時市面上有不少可讓乘客召喚或預約的士服務的手機應用程式,具備「網約」功能,委員會會考慮如何鼓勵及推動業界改善及提升有關服務,以配合乘客需要。

  「智慧出行」是打造香港成為智慧城市的重要一環,我們的目標是透過應用科技,發展智能運輸系統、協助管理交通以及減輕交通擠塞及相關的環境問題,為社會帶來整體效益。政府將會逐步落實《香港智慧城市藍圖》(《藍圖》)中智慧出行範疇下的措施,例如將運輸署現有各個交通資訊應用程式整合為一個綜合流動應用程式、安裝新一代路旁停車收費錶、研究讓駕駛者可即時獲得交通資訊及無須停車便可繳付隧道費的車內裝置,及促進在合適地點推行自動駕駛車輛試驗計劃等。至於政府委聘的顧問於二○一七年六月所提交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顧問研究報告》,當中就制定《藍圖》的整體發展框架提出不少建議,包括建議政府推廣不涉及載客取酬、而司機/車主只可向乘客收取行程的部份成本(如汽油及隧道費用)的「汽車共乘」(英文即car pooling);以及沒有提供司機服務,並按租賃車輛的用量收費及具備適當保險保障的「汽車共享」(英文即car sharing)。顧問報告提及的以上兩項汽車共乘安排,在香港現行法例下均是容許的,並且已有市民合法地使用,因此政府並沒有將其納入其後的《藍圖》中。政府會繼續推進《藍圖》內各項智慧出行的措施。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