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就一名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的涉嫌不當行為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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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卓廷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一六年八月有報章報道,一名時任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的政府人員於二○一四年向一名原居民購入整幢丁屋。由於該名高級地政主任的父親(i)在退休前任職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ii)在退休後和上述丁屋興建前,出售該丁屋所在土地予該名原居民,並(iii)代表賣方簽署上述物業交易的買賣合約,加上物業交易價格不合理地低,令人懷疑該丁屋其實是收購丁權(俗稱「套丁」)後發展所得物業。地政總署其後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對於任何懷疑涉及不當行為或欺騙手段申請小型屋宇的個案,不論涉事人的身分及背景,均會按需要轉介並配合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自上述報道發表以來:

(一)地政總署有否把上述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調查是否有人曾作出任何違法行為;若然,轉介的詳情及調查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公務員事務局有否對該名購入丁屋的高級地政主任展開紀律聆訊;若有,詳情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地政總署有否安排該名購入丁屋的高級地政主任調任職務與審批小型屋宇申請事宜無關的職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卓廷議員的提問,我回覆如下:

(一)地政總署對任何懷疑涉及違反法例或《公務員守則》的個案,都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若有需要,該署均會根據案情作出所需轉介,並配合相關執法部門進行刑事調查。事實上,如果個別政府人員因為觸犯刑事罪行而被檢控,有關檢控工作會根據制度公開進行。

(二)地政總署一般不會就個別紀律個案的轉介和跟進調查作出公開評論。

(三)地政總署在員工的職務安排方面,會致力避免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就問題引述報章報道的地政總署人員,其目前的工作與審批小型屋宇申請事宜無關。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