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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檢獲非法飼養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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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及警方今日(一月十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元朗洪水橋檢獲一批非法飼養的活雞及鵪鶉。
  
  漁護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田心村飼養活家禽。經調查後,發現一名男子在一處所的三個構築物內非法飼養五十三隻活雞及二千六百九十九隻活鵪鶉。

  署方會繼續跟進調查案件。在抽取樣本作化驗後,檢獲的活家禽已被銷毀。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在香港飼養禽畜及從事有關活動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禽農場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十萬元。

  發言人提醒市民切勿非法飼養家禽,否則會遭檢控。市民如懷疑有人非法飼養家禽,可致電1823舉報。

  發言人呼籲市民注意個人衞生,應避免接觸野生雀鳥及活家禽及其糞便,並應在接觸過禽鳥後徹底洗手,進食的家禽肉類和蛋應徹底煮熟。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