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兩名旅客走私沉香被判入獄(附圖)
****************
  兩名旅客分別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及三十一走私沉香,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和判處監禁。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十二月二十八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出境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二點二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十七萬六千元。漁護署經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非法出口瀕危物種,他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監禁四星期。

  另外,海關人員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另一名出境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四點四公斤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三十五萬二千元。漁護署經調查後,該名男子被控非法出口瀕危物種,今日(一月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監禁六星期。

  沉香屬所有品種,包括土沉香,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

  任何人士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發言人亦指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凡未獲授權而於政府土地砍伐樹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走私沉香或非法砍伐土沉香。如欲查詢瀕危物種進口或出口的資料或舉報非法進口或出口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或瀏覽網頁www.cites.hk
 
2018年1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兩名旅客分別於二○一七年十二月走私沉香,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和判處監禁。圖示海關人員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在深圳灣管制站一名出境男旅客的背包檢獲的土沉香木片。
兩名旅客分別於二○一七年十二月走私沉香,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和判處監禁。圖示海關人員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深圳灣管制站一名出境男旅客的背包檢獲的沉香木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