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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扶弱基金和其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接受新一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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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開始接受攜手扶弱基金(基金)恆常部分第十一輪及基金的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專款部分)第四輪的申請,歡迎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合資格中小學遞交申請。
        
  政府於二○○五年設立攜手扶弱基金,推動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勢社群。基金透過政府提供的配對資金,鼓勵商界夥伴捐贈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福利項目。政府在《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向基金再注資四億元,款額將平均分配予基金的恆常部分和專款部分。基金成立至今,獲政府注資共12億元,其中四億元撥作專款,為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協助他們全人發展。
        
  社署發言人表示,基金透過十輪恆常部分撥款申請,共批出約四億一千四百萬元配對資金予185間非政府福利機構,與1 440間商業機構攜手為100多萬名弱勢人士提供886項社會福利計劃。專款部分於二○一五年推出,首三輪的申請得到各界熱烈支持,共批出約一億二千四百萬元撥款,以推行165個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而參與項目的商業機構有超過200間,累計惠及超過八萬名中小學生。
        
  兩項申請的撮要如下:
 
  恆常部分第十一輪申請 專款部分第四輪申請
合資格申請者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 公營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和按位津貼學校,以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
項目內容 為弱勢社群推行福利項目 為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行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
申請須知
及表格
社署網頁: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社署網頁: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截止日期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階段)及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二階段)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恆常和專款部分的詳情已上載社署網頁(www.swd.gov.hk)。有關基金申請的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2892 5104/2892 5306)或電郵至pmpfd@swd.gov.hk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