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B生物柴油公司非法排放污水到公用雨水渠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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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將軍澳的ASB生物柴油公司因非法排放污水至公用雨水渠,今日(十二月七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人員今年五月到該生物柴油廠巡查,發現該廠有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懷疑廠方未有妥善收集污水至處理設施適當處理,導致部分污水經雨水渠排放。環保署人員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證實其油脂、懸浮固體和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為每公升220毫克、3 100毫克和6 000毫克,嚴重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的規定上限,其中懸浮固體和化學需氧量更分別超出規定多達62倍和60倍。環保署經蒐證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該公司。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持有人排放超出牌照規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環境保護署提醒業界必須妥善收集及處理污水,以免影響環境。



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