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舉行港珠澳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
********************************
  運輸署今日(十二月六日)應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發改委)的要求,協助轉發以下消息:

  「廣東省發改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200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等相關規定,就港珠澳大橋(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的安排發出通告。聽證會將於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在珠海舉行。

  廣東省定價機關擬定了以下兩套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方案,以供聽證:
 
聽證方案一
-----
私家車、出租車:15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穿梭巴士、過境巴士:45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貨櫃車:115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普通貨車:6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聽證方案二
----- 
私家車、出租車:15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穿梭巴士:45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過境巴士:20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貨櫃車:115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普通貨車:60元人民幣/每車每程
 
  有關聽證會的詳情,請參閱廣東省發改委網頁:www.gddrc.gov.cn/zwgk/gggs/ywgg/201712/t20171206_450707.shtml。」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大橋主橋位於內地水域,而收費站亦位於內地範圍。根據屬地原則(即以屬地法律處理各項事務)及《港珠澳大橋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三地政府協議》,負責營運大橋主橋的大橋管理局,會按內地法律對使用大橋主橋的車輛收取通行費。收費標準經三地政府討論後,須要按內地法律及程序進行審批。廣東省發改委就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舉行聽證會是依據內地法律要求,是審批程序的一部分。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