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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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博士的書面回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她於今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推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在先導計劃下,政府會透過地契條款,規定發展商作混合發展,即除興建私人房屋單位外,須提供指定數目的單位,以供售予從未在港置業並符合其他訂明資格的人士。政府會於明年年底在賣地表中選取一幅位於安達臣道、估計可提供約1 000個單位的住宅用地,作為先導計劃的試點。為使先導計劃更具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要求發展商在先導計劃下的發展項目提供下述設施:

(一)由政府管理的公眾街市,以改善目前某些地區被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轄下街市壟斷,以致居民「需捱貴餸」的苦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基層醫療設施(例如社區健康中心),以紓緩有關地區的公營醫療服務的壓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社會福利設施(例如老人院舍、幼兒中心)及供信眾數目較少的宗教團體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令有關地區有更完備的社區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指出,為了讓較高收入的家庭在樓價持續上升下能重燃置業希望,政府會在不影響公營房屋供應的前提下,推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首置」計劃),豐富房屋階梯。

  政府的初步構思,是透過地契條款,要求發展商在其擁有或從政府購買得來的土地上作混合發展,除興建私人房屋單位外,亦須設計、興建及出售指定數目的「首置」單位予合資格人士。由於「首置」計劃是一項新的構思,政府會繼續聆聽社會上的意見,敲定細節後於明年年中公布計劃的詳情。

  選址方面,我們建議於明年年底在賣地表中選取一幅位於觀塘安達臣道的住宅用地推行先導計劃,估計可提供約1 000個「首置」單位。一般而言,在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公眾設施,目的是希望能促進綜合設計、善用土地,以及更妥善規劃用地或使某類公眾設施得以早日落成,以滿足較廣的地區或全港需要,或應付私人發展項目所帶來的人口。在制定售賣政府土地條款及處理一般修訂土地契約申請的過程中,相關政策局或部門可因應區內的需要、參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要求及考慮個別用地的限制和情況,建議在有關私人發展項目內加入所需的公眾設施。在決定於用地上提供某些公眾設施後,地政總署會按政策指示將有關要求反映在地契條款內。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