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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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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各位早晨,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你是否認同立法會追討四位被DQ議員的薪津,但如果追討的同時又當他們的投票有效的話,其實你覺得會否有矛盾?
 
行政長官:有關於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四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討薪津和已支付的營運開支,這個都是立法會行管會的事,我作為行政長官不方便評論。
 
記者:這個涉及公帑,其實政府的取態是怎樣?是否一定會追到底,還是其實有得商量?
 
行政長官:我知道行管會現時已發信給這四位議員,表示需要追討有關的薪津和營運開支。梁君彥主席說,正正因為涉及公帑,亦即是納稅人的錢,我相信至少現階段應該由立法會行管會與這四位議員來處理。
 
記者:我想問「一地兩檢」法律基礎的問題,因為梁愛詩早前說過第七條已經授權了香港做「一地兩檢」,但這個第七條沒有在香港特區政府的法律文件裏出現過,所以中央和香港在法律基礎上是否有分歧?以及特區政府有否研究過第七條是否可以做「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
 
行政長官:有關在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總站落實「一地兩檢」的安排,我已經多次公開強調穩妥的法律基礎非常重要,因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如果特區政府的工作沒有穩妥的法律基礎,將會受到法律挑戰。我亦已經聽到有個別人士說當這個安排一落實,他們亦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在做這個工作裏,為甚麼要經過這麼長時間討論,包括在我們內部的討論和與中央有關機構的討論,就是要為「一地兩檢」能夠可以實現高鐵的最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安排尋找法律基礎。我們已經啟動了達致法律基礎的「三步走」的「第一步」,現時我們正把與廣東省簽訂的《合作安排》爭取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一個決定,予以確定及批准,一個全面法律基礎的交代將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這個決定後,連同我們當日簽署的《合作安排》都會公布。
 
記者:袁國強司長是否已經辭職?或者最快下個月?

行政長官:我不會評論有關個別我的問責團隊官員現在的情況。
 
記者:那麼林定國何時上職?
 
行政長官:我不會評論這些問題。
 
記者:其實由人大去看是哪一條法律,是否代表變相由他們釋法?
 
行政長官:既然我都說了我們會有一個穩固的法律基礎,請大家稍為耐心。但最重要是現在我們的高鐵已經完成百分之九十七,大家每日經過西九龍都看到這個站已經成形,很多市民都期盼能夠盡早透過有「一地兩檢」的安排,透過這二十六公里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能夠直達及很方便去到很多內地城市,所以這個工作我們會繼續積極推展。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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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