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吸引人才來港發展事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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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和將深圳打造成更吸引人才的地方,深圳巿人民政府於去年公布「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目標是在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期間(即二○一六年至二○二○年)提供不少於30萬套人才住房。該等措施包括每年新增供應的住宅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積應當不少於總用地面積的60%,以及透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商品住宅項目用地應配建不少於總建築面積10%的人才住房等。就吸引人才來港發展事業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參考深圳巿當局的上述措施,制訂針對人才住屋需要的住宅用地供應政策及房屋措施,以吸引金融、科研等專業的人才來港發展事業;若會,具體的措施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深圳市當局已設立了人才住房專營機構,負責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投融資和運營管理等業務,政府會否考慮設立一個專門機構,負責全方位檢視及籌劃本港的人才住房事宜;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關工作現時由哪個政策局負責;及

(三)鑑於香港周邊以至全球的城市均求才若渴,政府在未來五年有何具體政策,吸引更多人才來港發展事業,並選擇以香港為工作、創業及擴展業務的基地;是否知悉該等政策與新加坡、北京及深圳的相關政策如何比較?

答覆:

主席:

  就陳振英議員提問的各部分,在諮詢相關政策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在房屋政策方面,根據二○一四年十二月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長策》),政府正採取供應為主導的策略,包括:

(一)借助房屋需求推算模式,及早規劃土地供應以興建公私營房屋;

(二)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

(三)興建公屋單位,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單位的基層市民提供「安全網」;

(四)提供「居者有其屋」單位和其他形式的資助出售單位,讓中低收入家庭實現自置居所的願望;以及

(五)確保市場有穩定的土地供應,並在有需要時推行需求管理措施,以維持私人物業市場穩健發展。

  此外,《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了包含四個主要元素的房屋政策,包括:

(一)政府在市民提供適切居所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政府會以置業為主導,致力建立置業階梯,讓不同收入的家庭重燃置業希望;

(三)聚焦供應,在《長策》的基礎上,努力增加房屋單位;以及

(四)在土地不足、供應未到位前,設法善用現有房屋資源,紓緩那些長時間輪候公屋和居住環境惡劣的居民。

  按以上策略,政府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在推算房屋需求時,我們會考慮不同需求因素的客觀數據,包括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最新家庭住戶推算所得的住戶數目淨增長,當中的需求估算已涵蓋經各種計劃輸入的優才或專才的住屋需要。

  根據二○一六年十二月的推算,二○一七/一八至二○二七/二八年度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公營及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分別為28萬及18萬個單位;而假設所有覓得的土地能如期順利推出作建屋之用,政府已覓得可興建約23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土地,跟十年供應目標有所落差。鑑於對公營房屋的持續需求,尤其是輪候公共租住房屋的人數持續增加,政府會繼續致力透過短、中、長期措施增加房屋土地供應,以及增加及加快建造公營房屋的建屋量。

  私營房屋供應方面,私人住宅的中期供應繼續維持在較高水平。根據政府就已知「熟地」上已展開或將會展開的私人住宅項目的初步估計,未來五年平均每年約有20 300個私人住宅單位落成,較過去五年的平均每年落成量(12 000個單位)增加約七成。持續供應土地有助恢復房屋供求平衡,穩定樓價和租金,惠及社會各界有意自置居所或租住私人住宅的人士,包括外來人才。

  我們認為在目前房屋需求殷切的情況下,政府應盡快增加整體土地及房屋供應,重建房屋階梯,並優先解決低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屋需要。因此,現時沒有計劃設立特定機制,專責處理外來人才在香港的住屋事宜。

  在現行的人口政策下,政府在致力培育本地人才之餘,會繼續推行各項人才入境計劃,並會適時檢討,吸引及便利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來港,滿足本地人才的需求及建立多元的人才庫。為進一步加強吸引人才來港的工作,政府會參照外國的做法,制定一份人才清單,令我們能更有效及聚焦吸引高質素人才。此外,政府亦會因應不同產業的發展需要,探討優化輸入人才計劃,為產業發展注入動力。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