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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舉行港珠澳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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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應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發改委)的要求,協助轉發以下消息:

  「根據《港珠澳大橋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三地政府協議》(《三地政府協議》)及內地相關法律規定,廣東省發改委將於十二月下旬於珠海市召開聽證會,就港珠澳大橋(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徵求經營者、消費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廣東省發改委接受香港居民報名出席聽證會。報名安排及有關聽證會的其他詳情,請參閱廣東省發改委網頁︰www.gddrc.gov.cn/zwgk/tzgg/zxtz/201711/t20171120_446007.html。」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大橋主橋位於內地水域,而收費站亦位於內地範圍。根據屬地原則(即以屬地法律處理各項事務)及《三地政府協議》,負責營運大橋主橋的大橋管理局,會按內地法律對使用大橋主橋的車輛收取通行費。收費標準經三地政府討論後,須要按內地法律及程序進行審批。廣東省發改委就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舉行聽證會是依據內地法律要求,是審批程序的一部分。
 
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